2006-12-13 15:20:58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地價稅遲繳,免罰有撇步


這是最近一直炒得沸沸洋洋的話題,有關地價稅繳款一事,很多人放著不管,形成滯納金後卻抱怨政府將滯納金訂得太高,相信有很多朋友也是因為工作忙碌,或是真的沒收到稅單,才會一時沒有繳稅(說真的,台長也曾經漏收到信件,原因不明,到底是郵局的問題呢?還是......),不過,最重要的是如何才明避免繳交滯納金,請看看以下報導吧!還沒繳的朋友趕快補救一下吧!


【聯合報/記者劉菁菁/台北報導】
【2006/12/09 聯合報】

地價稅繳款期限在上(11)月底截止,房子坐落在台北縣的張傑,這兩天才想起稅款2萬元的地價稅單還沒繳。算一算,即使周一(11日)趕到銀行繳,逾期10天,額外要付5%(1000元)滯納金。張傑覺得好心痛…。

各地稅捐處統計,以全國地價稅單680萬件估算,未繳率約15%,今年該繳而未繳地價稅的件數,估計逾百萬件。近百萬人和張傑一樣,逾期繳地價稅,若用錯方法,滯納金會繳很多哦。

方法一:請稅務員再補寄

逾期沒繳地價稅,一般人第一反應就是依照稅單上的指示,趕快到銀行繳款;愈晚繳,滯納金愈重,若遲到明年初才繳,滯納金最高可達應繳稅款的15%。

但納稅人可使用兩項秘招,讓逾期繳稅的民眾不會被罰。

方法一是,未繳稅的納稅人可以按稅單上的查詢電話打給稅務員,只要告訴稅務員「還沒收到地價稅單,請補寄」,報上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即可。如此,稅務員會將繳款截止日往後延的地價稅單,以平信寄出,納稅人會收到新稅單,只需在新的繳納期限內繳稅,就不必繳滯納金。

方法二:等欠稅催繳清單

方法二是,請未繳地價稅的納稅人繼續等吧,等到明年二至四月間,稅捐處整理出欠稅催繳清單,再發出地價稅單。只要在期限內繳,也沒滯納金問題。

以張傑的情況來看,若他下周一接直接拿稅單到銀行繳,須多花1000元;但如果使用第一個方法,可以省下這1000元;使用第二個方法,不但省下1000元,還可小賺點利息。

但有種人不能用上述兩個方法,就是早被稅捐處鎖定的「大戶」,因為這些大戶早在10月間稅捐處就用掛號寄發稅單,所以逾期繳就只能依規定繳滯納金了。

各地稅捐處對地價稅大戶的定義不同,小到1萬,大到20萬不等。這些早在10月間領取掛號,簽名收到地價稅的大戶,務必不要再遲疑,過了這個月底再不繳稅,除了15%的滯納金外,連同稅款加滯納金,另外還要付滯納利息;而且稅捐單位可以開始採取強制執行動作,名下財產可能因此影響,或被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