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5 11:28:16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能源稅開徵後 千億減稅計畫分年實施

「汽燃費則是目前排序最末的減免規費,由於汽燃費一年接近500億元收入,以能源稅開徵後平均每年180億元的稅收成長,預估仍需三到四年時間,才能逐步廢除...... 」

哇哩咧~這個偉大的政府還真是用心良苦咧!拼命往小老百姓身上挖錢,能源稅政策本來就是要隨能源徵收,我們偉大的政府確是隨排氣量定額徵收,現在要回歸正常機制卻得要我們兩邊繳四年,而且還是預計,如果搞不好還得繳個好幾年,這是那門子的政府啊?

難怪中產階級會起來抗爭!請大家看看這篇報導,能抗議就用力的抗議吧!



能源稅開徵後 千億減稅計畫分年實施

2006/10/24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配合政府推動能源稅政策,行政院已經決定將在能源稅開徵後,分年實施總額近千億元的減稅計畫。其中,個人薪資特別扣除額計畫將自每人每年7.8萬元,逐年分段拉高至10萬元,總減稅金額超過200億元。受薪階級享有的減稅利益最高可達8,800元。

行政院明(25)日審查能源稅條例,施行首年,汽油每公升將以現行貨物稅額加徵1元(即7.83元),柴油與煤油則按現行貨物稅額加徵0.8元等課徵能源稅。

財政部預估,能源稅開徵首年,稅收估計為1,093億元,在行政院指示以維持國庫稅收不短少的原則下,開徵首年若要刪減四類總稅收達126億元的貨物稅,將會出現國庫虧損60億元的現象。行政院因此決定改分二年執行四類貨物稅的減稅計畫,首年優先免除電器品貨物稅,減稅利益達66億元。

行政院是在周五(20日)由副院長蔡英文召集財經部會等相關首長,就能源稅額與減稅配套方案進行討論。財政部原擬在能源稅開徵首年即對四類貨物免稅,但蔡英文認為不宜出現稅收不增反減的現象,指示分年執行。

財政部已經送出依據行政院跨部會決議所擬的能源稅條例草案,行政院明天將在完成審查後,送交立法院與立委版能源稅條例併案審查。行政院版的能源稅條例,第一年轉換油汽類貨物稅為能源稅時,將另加徵1到0.04元不等的稅額,煤炭與天然氣亦不再免稅,但排除課徵能源稅者以做為原料使用的能源,如焦炭等。

行政院的跨部會會議也依據推估的能源稅收,確認未來十年因為開徵能源稅,政府所將配套執行的減稅計畫。

其中,個人薪資特別扣除額在能源稅開徵後的第二或第三年起,即可從目前每人每年可扣除額7.8萬元,視能源稅收多寡,逐年調高。財政部並已將受薪階級專用的薪扣額調高目標,訂為最終應達到每人每年10萬元的水準。受薪階級每人將可增加2.2萬元的所得稅扣除額度,總減稅利益約達220億元。

汽燃費則是目前排序最末的減免規費,由於汽燃費一年接近500億元收入,以能源稅開徵後平均每年180億元的稅收成長,預估仍需三到四年時間,才能逐步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