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7 18:29:26[★] :; 中 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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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8紀念日  國曆2月28日.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專賣局人員於台北市延平北 路查緝私菸,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台北 群眾遊行示威,前往長官公署請求懲兇,不意竟遭槍擊,死 傷數人,由是點燃全面抗爭怒火。十日, 全台戒嚴,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基隆要塞司令史宏 熹、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及憲兵團長張慕陶等人,在鎮壓清 鄉時,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其中 以基隆、台北、嘉義、高雄最為慘重,世稱二二八事件。遂定於2月28日為紀念日,旨在告慰亡者在天之靈,平撫受難者 及其家屬悲憤之情,並警示國人,引為殷鑑。自今而後,無 分你我,凝為一體,互助以愛,相待以誠,化仇恨於無形, 希望和平降臨台灣於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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