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2 22:30:12枕頭

當愛人變成家人

當愛人變成家人結婚前,我們倆總是好玩、愛湊熱鬧,

國慶日看煙火,元宵節追蜂炮,耶誕夜狂舞到天亮,

綠島潛水,知本泡湯,墾丁吹落山風,澎湖戲水……等 。

流星雨來時,第一時間衝上玉山頂,

對著一顆顆閃亮的流星大聲許願,

年裡落下第一場初雪,半夜三點開車直上合歡山,

兩人凍得發抖 ,不亦樂乎地大打雪仗,

千禧年元旦,徒步兩小時攻上山頂看那第一線曙光。

結婚後,小貝比搶在第一時間來卡位。

於是,生日、結婚紀念日、 耶誕節、新年,

所有的節日一起退位,每天在奶瓶尿布中盤旋,

光鮮亮麗不再的我,開始懷疑自己的魅力。

而另一半為了在不景氣中,給這個家一個穩定的生活,

早出晚歸,累得不想多說話,

我不停亂想,疑心他的愛,留在誰那裡,

家裡,成了他的審判場;回家對他來說,很累。

那一天,他慎重地哄著鬧情緒的我,

「如果不愛妳,幹嘛把妳娶回家。」

一句話敲醒了我,原來婚姻和戀愛的形式不同,

卻一樣有真愛為基石。

婚前的愛,是摘星星、追月亮,玫瑰花加巧克力,

滿是驚奇和喜悅。

婚後的愛,是我煮飯、他修電燈,接送小孩加青菜蘿蔔,

不起眼中只有互相依靠的溫暖支持。

愛人變成家人,不是沒有愛,是愛的方式不一樣了,

我終於明白, 浪漫有很多種,從此我安心的守著家,

深夜,留一盞昏黃的燈守門,

清晨,讓一杯熱牛奶和維他命溫暖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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