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13:05:08kathysd4

明年7月起禁用「保麗龍杯」 環保署:自備環保杯至少需5元差價

(陳樂珊/綜合報導)台灣人熱愛喝飲料,飲料店的密集度就像超商一樣隨處可見,不過所產生的一次性使用杯子數量,卻也相當客觀;有鑑於國際減塑趨勢及減少一次性用杯生產與廢氣處理對環境的衝擊,行政院環保署22日預告,自明年7月1日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如保麗龍)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且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環保杯至少應有5元價差,違規者最高可罰 6,000 元,並可連續開罰。

圖/自明年7月1日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如保麗龍)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且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環保杯至少應有5元價差。擷取自PIXABAY

環保署指出,國際上為減少塑膠衍生之環境污染,聯合國2019年環境大會中170國共同承諾,將採取措施以達2030年前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此外,根據國內淨灘調查結果則顯示,廢棄飲料杯仍是十大常見海灘廢棄物,除耗用大量資源外,部分使用後之空杯遭隨意丟棄影響環境及海洋,已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另外,為了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環保署也規定,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應給予自備環保杯者至少5元的價差優惠,並且可以不免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同時,也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自後年元旦起,至少有5%門市免費提供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且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至少須達15%,未達目標時,業者須提報減量精進計畫。 熱門新聞:71%購屋族認為明年房價將再漲 專家:預期2022房市呈「量平價緩漲」格局大雅機車借款 彰億當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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