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7 19:35:21五餅二酒

心 不可測

寫作,紀錄生命中美好的時刻、記憶人生中不想忘記的片段,廣告詞說的妙 ─ 「美好的事,要浪費在美好的生命上…」說得似夢似幻,感動著受感動人的心 ─ 「美好的字,要消耗在美好的回憶裡…」。

用戒慎恐懼的態度,小心翼翼的心緒來寫這段記憶的字,太沉重。雖然事隔多日,心仍舊清晰的與手一般顫抖著,懊惱不解盤旋揮之不去,心灰意冷跌至谷底。這樣的重創,證明無情險惡的人性,迎面而來慘痛的一擊,足以潰堤瓦解,險些淹沒沉溺於茫茫大海,載浮載沉恐懼失望,恐怕除了暗自吞飲「苦果」,獨自神傷「委屈」外,別無他法。

話說一年多前,公司接獲一訂單,下單生產製造於中國再轉運回台交貨。貨是由客戶傳真指定某物流中心點收,事情順利進行,每週一櫃陸續完成。無奈天妒凡人,最後一櫃交完後,中國廠家業主捲款潛逃,消失無蹤。原想貨已交清,無關其他,按時寄出影本簽收單以及發票,依約前往收款。可恨客戶翻臉,態度蠻橫惡劣,辯稱損失慘重,拒付分文,甚至揚言「你去告呀…」多方打探,原因出在潛逃的業主,與客戶私下有財務往來,存心抵賴。士可殺不可辱,轉身離開客戶辦公室搭上計程車時,是直接奔向律師辦公室。當天下午緊急向銀行貸款,請求律師進行訴訟以及假扣押程序。訴訟進行年餘,纏鬥數十回合,最終竟然敗訴,主要原因敗在證人屢傳不到,無人願意為這件案子出庭,履行應盡義務。

兩照糾紛時,請求法院裁定誰是誰非,無非是要證明「真理」只有一個。敗訴的滋味,難以吞嚥。但不服輸的本性難移,堅持死性不改,私下四處約訪,在稍具〝更有力證據〞時候,欣然前往律師事務所,與幾位律師商談上訴對策。

相信看到此刻,您一定有很好的意見要提供。但是今天的故事,要說的重點,真的不是訴訟的前因或是後續。而是要敘訴另外一種「人性」。

敗訴的當事人,可以想見心情五味雜陳,千頭萬緒難釐清,「白白布硬是被染成黑」那樣的無奈,法官雖然在判決書中語帶保留,處處顯現出「提示」意味,卻也只能大筆一揮,判決證據不足以索回貨款。上訴截止日前夕,與主律師、助理律師圓桌面議,商談如何循索對策之時;愚蠢當事人突然詢問主律師:『有一想法,是否可以在此提出討論?』律師大方表示『歡迎,請說。』『是否換律師會對本案較有利?』『喔,這倒是由您決定,個人是絕對沒有意見。』語畢,會議人士隨即展開腦力激盪,一一提出對策,各自分工進行準備。當事人為恐誤會延燒,隔日還去電再次確認,延請律師繼續擔任上訴辯護工作。

事隔月餘,法院上訴開庭通知已到,離開庭日不足半月。傳真知會律師,希望再有面談時間,研討再訪「證人」蒐集資料。次日,倏然接到律師的秘書來電,輕率地在電話中說:『律師要我向您表示,最近很忙,恐怕無暇將您的案子照顧好…』愚蠢成性的當事人,竟然聽不懂這是啥意思?可惡秘書竟還嘻皮笑臉地要當事人『你猜呢?』不到半小時的等候時間,彷彿半世紀般的漫長,身陷如此不堪折磨,比死還苦。律師終於回電,只是態度冷酷無情,親口確定『我從來沒有想要再為你辯護…不會啦,你可以找到別人…不會有問題的…』此時此刻,終於恍然大悟。如同五雷轟頂,無心之過「得罪律師」,僅在一言間,即使是活該誤信坦白從寬,無知誤植將心比心,卻也絕罪不致死,讓律師在開庭日前「臨陣換將」,狠狠地〝教訓〞一番。

人心果真隔肚皮,心藏在高深莫測的肚皮裡,妥善地美麗地被外表的光鮮隱藏,它不曾真正露過面、出過聲,而它的意念絕不能單純用代表的臉皮或是表情解讀研判,更不容許任何無知愚昧人挑戰侵犯。

人心,時而脆弱如沫,吹彈可破;時而剛硬如鐵,心狠手辣,毫無餘地。而脆弱與剛硬之間,正反兩面一體,相互牽連逕相表態。無論哪一面的顯現都足以致人於死地,萬劫不復;可笑地是,同樣地,哪一面的表現,也可使人死而復生,感動天地。

只是,當自己剖開心扉,真言真語攤開獻上時候,不要自以為是,不要以為大家都想看,切記,切記。

與您分享 有些話永遠不能說的「真理」另一章於香港 2006/05/01 11:15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