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7 22:06:50Ting

太極門無罪定讞 國稅局仍查封

太極門無罪定讞 國稅局仍查封


〔記者楊久瑩、李靚慧、張文川、黃忠榮/台北報導〕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台北市古亭及大安兩處道館面臨查封,太極門弟子昨於平面媒體刊登廣告,抗議「台灣司法秩序何在」,除不滿台北行政執行處超額查封、有違比例原則,也批評台北市國稅局凌越司法判決,要求撤銷違法處分。

太極門弟子、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昨指出,整件事起因於85年檢察官違法濫權起訴,歷經10年7個月終於還太極門清白,刑事部分法院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無罪定讞,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掌門人洪石和(道子)夫婦等4人也於今年1月獲得冤獄賠償,未料國稅局至今仍引用13年前檢察官不實的起訴書,違法開單課重稅。

240萬加罰變1327萬元

蔣瑞琴昨指出,當初檢察官起訴時,把氣功武術公益文化團體當成服飾店,太極門弟子練功服的團購行為因此被視為營業行為要求課稅,86年10月台北市國稅局違法發出營業稅單及倍數罰鍰,本稅加上高達3倍的罰鍰、利息、滯納金等,從240萬元暴增到1327萬餘元。

超額查封2億元財產

蔣瑞琴說,國稅局違法在先,台北行政執行處進一步又超額查封,240萬元的稅金,竟超額查封價值近2億元的2處台北市氣功道館,強取豪奪差距近100倍;導致近萬名太極門弟子將沒有道館可以練功,太極門弟子決定挺身而出,循法律途徑,對國稅局違法公務人員提出告訴,期待本案儘速依法撤銷。

蔣瑞琴補充,98年監察院已針對太極門稅務冤案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出糾正,並對北市國稅局及中區國稅局提出7大違法,諷刺的是,刑事部分法院已判無罪,國稅局引用的卻是起訴書資料,事後又強調「稅務案件歸稅務案件,刑案歸刑案」,相當荒謬。

財部:執行無法撤回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指出,此案是86年的案件,在太極門提出行政救濟後,財政部移送行政執行處,根據稅捐稽徵法,只要欠稅屆滿30日未繳,國稅局就得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而且一旦移送,除非符合欠稅繳清等條件,否則無法撤回。行政執行處查封目的,只是讓其不動產不可移轉,太極門原本也沒有要出售會館,應該沒有太大影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6/today-so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