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7 18:10:22浩陽

淺談觀光領隊導遊職業之自行執業

(本台訊)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高新富說,拿資金換經驗進入旅行業這行業已經有46年,從輔導協助導遊組織有意義之導遊從業人員有個屬於自己的家,換成投入導遊領隊職業工會17年的專業服務工作,並於2016年成立中華民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全國總工會被推選為首任理事長,期間與旅行業最為密切的導遊、領隊的執業辛酸、風光、被遺棄,高新富自認最為了解。

高新富認為導遊、領隊職業被考試院考選部歸屬為專門職業,進而辦理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導遊、領隊考試,但因受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署(原觀光局)的技術性法規限制導遊、領隊必須受政府機關、團體、旅行業之雇用規定,綁死了導遊、領隊自行執業之路,卻縱容旅行業無薪約聘導遊、領隊,甚至連團體旅客給予導遊、領隊服務滿意度的肯定"小費"還要與導遊、領隊拆帳或甚全額上繳旅行業,僅給予導遊、領隊在進入"觀光工廠或土特產店"團體旅客的採購消費"佣金",遽聞,還有旅行業一條龍的指定導遊、領隊必須在團體行程中進入指定的土特產店佣金還被旅行業先行賺一筆25%~45%不等的佣金,限制導遊、領隊只有旅客消費購物的5%、8%、12%、15%最高,讓導遊、領隊必須專注於團體的置入性行而無法以觀光消費旅客觀光導覽解說工作最高權益為主,導致觀光旅遊團體之觀光旅遊品質惡化。

國內政治反中政策及2021年全球性疫情影響國際觀光旅遊,尤以眾所周知的海峽兩岸之觀光交流,讓佔導遊、領隊從業人員多數之華語導遊、領隊工作就此期間消失近9年,華語導遊、領隊何辜?在此為了生計遺導遊、領隊專門執業證,必須尋找或以第二專長謀生。更不公平的是在法規上唯一縱容許"國內旅遊領團人員"既非發展觀光條例規範下之旅行業從業人員,卻容許非旅行業不得從事旅行業務,學生遊覽車司機家人、家庭主婦....紛紛明著從事團體領團旅行業工作。

高新富主張,導遊、領隊既然是專門職業,政府應檢討"觀光發展條例"開放導遊、領隊得自行營業,就像仿間記帳士業者,地政士業者一樣,要讓導遊、領隊職業取得職業證照後,容許導遊、領隊自行以自己的專業技能營業,讓導遊、領隊專門職業發揮職能由小的自由行旅客服務開始,進而創造生機及台灣觀光事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