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 17:51:17浩陽

台中市金牌領導工會獲評為「績優工會」

 

【本台訊】依據台中市政府99.12.13以府勞行字第0990356688號函發布訊息,台中市政府辦理98年度工會評鑑,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及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在理事長高新富的領導之下,兩會均獲評鑑為「績優工會」,獲悉信息正值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及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舉辦兩會金牌領導會員薪傳聯誼月例會,全體會員興高采烈雀躍歡呼。

 

    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及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的成立,緣於台中市特約領隊及導遊的人員須求有一個受到政府輔導的法定組織,由熱心的發起人高新富、林玲如、江旭晉、林明潭、官玉蔚、胡信馨、嚴鴻裕、邵瀅湄、王榮堃、劉芷菱、余明力、蔡鴻勲、蔡昀儒、郭裕吉、王厚仁、蔣敏全、洪學旺等發起籌組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嗣因渠等均為導遊及領隊雙證照執有人,為免於導遊及領隊兩個不同領域執行業務發生職業災害的認定困擾,因此有按勞委會工會團體職業分類規定向台中市政府以兩個申請案提出申請,並於台中市政府准予籌備後的第一次籌備會議,兩籌備會再分別動議合併兩會,向台中市政府、行政院勞委會主管機關提出兩會合併申請案,並於第一屆第一次(成立)大會再次的以同一理由動議,向台中市政府、行政院勞委會主管機關提出兩會合併申請案,該案至民國98年始由行政院勞委會作不能合併的裁示函覆。

 

    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及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於民國96617舉辦聯合成立大會,會員均是先參加考試院考選部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導遊考試及領隊考試合格者,再接受觀光局主辦的職前訓練結訓後,取得「導遊執業證」、「領隊執業證」的從業人員,在成立後的35個月的會務推展,不論會員發展與會務發展,在理事會的共同合作努力下,建立健全的會務組織,是榮獲台中市政府評鑑為績優工會的主因。。

 

    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及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兩會與台灣觀光旅遊協會在會務運作採取三合一運作,三會理事會由高新富領導,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監事會由林玲如任常務監事、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由劉芷菱任常務監事,在第一屆三年中,建立會員互助辦法、會員薪傳聯誼月例會執行辦法、教育訓練委員會…………及勞工團體應有機制,並在監事會的嚴謹監督會務及財務下,建立目前的健全會務;今年度台中市政府作98年度工會會務獲評鑑為「績優工會」,全賴理監事會健全發展的職能發揮。

 

    (99)6月,兩會召開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按會務狀況需求由理事會推薦第二屆理監事名單,獲得會員大會的支持產生第二屆理監事,兩會理事長由高新富蟬連繼續領導,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常務監事由林明潭當選,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常務監事由由江旭晉當選,展開新的會務發展曙光;高新富堅信,台中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台中市導遊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由98年度「優良工會」晉為99年度評鑑最高等級的「績優工會」,在全體會員支持下,在會務擴展將年年受主管機關評鑑為績優工會,使會務工作、會員訓練工作、會員福利方面的推展成為中部地區工會的標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