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雙方和解,但最後怎麼還會吃上罰單?新北市一名鍾姓女子,10月底與人發生機車擦撞,因為傷勢輕微,雙方以2千元和解後到警局備案,但沒想到最後2人分別收到1張3千元的罰單,警方表示,車禍只要有人傷亡就得報警,並不得移動車輛破壞現場,否則得以依法開罰。
TVBS記者林昱孜:「在這個路口發生車禍,雖然雙方已經私下和解,但是最後怎麼還會收到3000元罰單?」
這2張罰單,把鐘小姐和連小姐搞的一頭霧水,違規事實寫著,「駕車肇事致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得罰3000元」,鐘小姐仔細回想,才發現是10月底,在永和中興街與人發生機車擦撞,招來的罰單。
鍾姓女子:「老百姓處理這件事情,卻換來我要被罰3000元,那我為什麼要報案?」
會被開罰,其實關鍵就在於鍾姓女子身上的擦傷,儘管雙方已經以2000元和解,但依照交通法規,若車禍導致人員傷亡,就不得任意移動車輛、破壞現場,否則得罰3000元到9000元;若無人傷亡,才可以以粉筆畫線,並儘速移動車輛,私下和解。
但鍾姓女子質疑,警方年底到了搶錢搶的兇,備案時難道不用事先告知,可能得吃上罰單嗎?新北市永和分局交通組組長洪哲男:「法律沒有硬性規定要通知,但這一方面的話,警方以後可能會加強。」
私了車禍竟反而挨罰,儘管按照法條,雙方違規是事實,但警方第一時間沒有講清楚說明白,也難怪民眾會收到罰單會「霧煞煞」,還帶著不少怒氣。
車禍處理要訣
第一要訣
首先,車禍發生後,應立即停車以「雙黃燈及三角牌警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第二要訣
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在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請於車上放置傻瓜相機及筆、尺、紙)做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第三要訣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煞車痕一定要照
底盤要照相,有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第四要訣
做筆錄時首先要求警察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做酒精及藥物測試,有個案例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才知道死者是先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上述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第五要訣
要求檢察官或警察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請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重要的事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
第六要訣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不要給檢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最後記得態度要客氣。
第七要訣
如果有人傷亡不論是任何人應迅速打「一一九」尋求救護車將傷者送醫急救,切記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避免有畏罪潛逃之嫌,救護車離開時記得詢問傷者姓名並記下車號,如消防局應記下單位及送往之醫院。
第八要訣
要記得打「一一○」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的紀錄為重要參考依據,因此車禍需要由警方到現場處理,對於警方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詳實核對,有任何問題就要在現場
一一提出。尤其各相關位置必須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第九要訣
最好「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一般情況雙方都要負擔一定的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此外,為了本身的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肇事責任為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第十要訣
大部分車主擦撞後,都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已經報警處理,在警方為到達前不要隨便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第十一要訣
車主於必要時,最好能尋找現場目擊者並記下車號,如在十字路口則要注意「紅綠燈及時間」以作為日後訴訟的保留證人。
第十二要訣
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車主應於事故發生後立即告知保險公司。目前政府已規定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八○○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協助。
第十三要訣
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例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再事故發生後五日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免權益受損。
第十四要訣
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有人員傷亡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圖點一下可放大~或者另存即可唷!)
引用自:http://blog.ilc.edu.tw/blog/blog/2875/trackbacks/10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