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讓人火大的文章
以下是我在台灣科技大學看到學生參加了紅絲帶的宣導防治愛滋後,所寫的心得報告,看完後整個火都來了,有鑒於有些愛滋關懷社工來看BLOG,所以想貼出這篇文章表達我對這篇文章的不快。以下是轉錄參加紅絲帶行列的同學之心得報告,看完之後直搖頭,我覺的這位同學上完課之後更恐懼病症,更怕得病,處處堤防,視愛滋為鬼魅般,甚至最後還講出『如為自作孽者,將會是失去尊嚴,活的痛苦,死的難堪又難看。』這般話語當作結尾,試問這樣的愛滋教育是不是缺少了甚麼?誰願意被感染呢?我們都是不幸者,甚麼叫做自作孽呢?看完深深的嘆了一口氣,難怪大家永遠背著莫名的罪名,承受別人無法承受的苦難。 心得 |
紅絲帶主要宣導防治愛滋,而我負責的部分主要針對男同志族群,原因在於本國感染者之危險者以男同性戀及雙性戀者為最多,而且感染者的年齡,主要集中於20 - 39歲這些年輕族群,所以我們特別加強在男同志常出沒的場所進行愛滋防治宣導,我們曾在228公園、西門町紅樓廣場、同志三溫暖、同志夜店 推導愛滋防治宣導活動。
加入紅絲帶的行列,讓我學習到了很多,不僅僅只有愛滋相關知識,也累積了不少辦活動的經驗,與人的應對進退也越來越得心應手。我們必須讓人了解愛滋而重視愛滋,AIDS恐怖的地方在於這種疾病會破壞人類的免疫系統,使人體失去抵抗疾病的能力,導致病毒、原蟲、細菌、黴菌等可輕易侵入人體,而引發各種疾病及發生惡性腫瘤,最後導致百病俱發而喪失寶貴之生命。一旦得病,除了不幸被迫感染者外,如為自作孽者,將會是失去尊嚴,活的痛苦,死的難堪又難看。
(四高一乙 BX6041X4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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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的沒錯的話,母親要是也是的話(母體的垂直感染)可是他所說的話並無過分,明知不可為,偏偏逆於行,這種人就稱所謂的XX,但是他的涵括太廣了,如果是愛滋寶寶,明明就不是他所願意,卻還要遭受歧視的人眼光,我覺得這位同學說的話太過於不分重點,
學生的這些話是抄自衛生署在民國84年左右的一張愛滋宣導單張,內容除了上述值得爭議的話,還有好多感染後發黑、發霉的照片
不是重點>"< ---> 是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