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3 12:10:38尚未設定

論胡適《嘗試集》中的「異國風情」(上)

討論胡適《嘗試集》中的「異國風情」,看似一個奇怪的主題。然而很多人或許忽略了,《嘗試集》中有許多胡適留學美國時期的創作,這些作品大約可以歸納為以下三類:一是英美詩歌的翻譯,包括胡適將自己的英文創作譯成中文;二是胡適描寫美國景物、紀錄在美生活的作品,以及他與同樣留學國外的朋友們彼此贈答之作。三是詩中討論到西方的思想、人物或史事,運用許多翻譯新名詞的作品。

例如在〈贈朱經農〉一詩中,胡適模仿唐詩的詩序,記下了此詩的本事:「經農自美京來訪余於紐約,暢談極歡。三日之留,忽忽遂盡。別後終日不樂,作此寄之。」然而在這傳統中國的句法下,卻是在寫遼遠的西方情境下的事情,現摘錄其中數句:

「六年你我不相見,見時在赫貞江邊;」

「回頭你我年老時,粉條黑板作講師」

「幸能勉強不喝酒,未可全斷淡巴菰。」

「更喜你我都少年,「辟克匿克」來江邊,」

「黃油麵包頗新鮮,家鄉茶葉不費錢,」

其中的「外來語」計有:「紐約」(New York)、「赫貞江」(Hudson river,哈德遜河)、「粉條」(chalk,粉筆)、「黑板」(black board)、「講師」(lecturer)、「淡巴菰」(tobaco,香菸)、「辟克匿克」(picnic,野餐)、「黃油」(butter)等。

不過,這又如何呢?上述現象皆非胡適的創舉。中國最早的外國詩歌翻譯,可追溯到戰國時代楚國翻譯越國的詩歌(據學者考證,古代百越語接近今日的壯語),也就是西漢劉向《說苑.善說》中記載的〈越人歌〉,採用漢字音譯與意譯並行的方式翻譯——

濫兮抃草濫予
昌桓澤予
昌州州湛
州焉乎秦胥胥
縵予乎昭澶秦踰滲
惿隨河湖


今夕何夕兮
搴中洲流
今日何日兮
得與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
不訾詬恥
心幾頑而不絕兮
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說君兮君不知

至於中國文人在海外寫詩,宋、元時代以降中國出使鄰國朝鮮、安南,以及其後出使琉球、日本的使臣,留下許多與外國的文臣應酬唱達的詩作。就算是在「漢字文化圈」之外的國家,明代初年鄭和使節團中的隨員費信,也在滿剌加國(今馬六甲)寫下竹枝詞〈滿剌加國〉紀錄當地的風情——

滿剌村寥落,山孤草木幽。
青禾田少種,白錫地多收。
朝至熱如暑,暮來涼似秋。
贏形漆膚體,椎髻布纏頭。
鹽煮海中水,身居柵上樓。
夷區風景別,賦詠採其由。

(引自:[明]費信,《星槎勝覽》。)

「竹枝詞」原名「巴歈詞」,或通稱「竹枝歌」,淵源自「巴歈」(「巴」指四川東部的古國;「歈」即是歌),本是地方歌曲的一種。唐代詩人劉禹錫在四川建平(今巫山縣)為官時,十分欣賞當地竹枝歌的曲調,將之改良成文雅的竹枝詞,描寫當地的民情風俗,並與他的朋友白居易等人彼此唱和,遂使竹枝詞廣為流傳。劉禹錫在其《新竹枝詞九章》前面的〈小引〉中云:「余來建平,里中兒聯歌竹枝,吹短笛擊鼓以赴節,歌者揚袂睢舞,以曲多為賢。…昔屈原居沅湘間,其民迎神,詞多鄙陋,乃為作九歌,到于今荊歌舞之。故余亦作竹枝九篇,俾善歌者颺之。」可見劉禹錫也有意呼應屈原楚辭的傳統,抒發自己流寓在外、去國懷鄉的心情。

竹枝詞既源於川楚間的民歌,又多描寫民情風俗,唐代以降發展成諷詠「土俗瑣事」的詩歌形式,在中國南方各省廣為流傳,並漸漸與樂曲分離,成為詩人記載地方特色、表達鄉土情感的文學傳統。明清時期開始,中國與邊疆地區和海外異國文化的交流更為密切,到華南邊境地區宦遊行旅的使者、文人,也借用竹枝詞的形式描寫少數民族與異國文化,使得竹枝詞的內容同時包含了鄉土文化與異國文化的雙重特色。

或許更令大家覺得奇怪的是,《嘗試集》怎麼可以放在「異國風情」的脈絡中來分析呢?「異國風情」是一種文學風格,自有其一整套的修辭學特徵,並不是說凡是在「外國」寫作,或是作品內容涉及「外國」,就能歸納為「異國風情」。再者,就算將《嘗試集》中涉及「外國」的辭彙、概念挑出來討論,又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呢?畢竟《嘗試集》的文學史定位是「中國第一本白話詩集」,就算從比較文學的角度分析歐美詩歌對胡適的影響時,也是在分析中國語文及詩歌的「現代化」(或「西化」)以及「口語化」、「大眾化」的進程中,有那些因素受到歐美詩歌從「浪漫主義」到「現代主義」(或是從「民族主義」到「工業化」、「都市化」)的文學經驗的啟發。

進一步說,中國或歐美研究《嘗試集》的學者,都不會將胡適的美國留學經驗,及其涉及「外國」的詩歌,放在「異國風情」的脈絡下來討論。因為「西洋」是啟蒙的、進步的指標,到了二十世紀,對中國人來說,就算是老一代守舊的儒家學者,也不會再將「西洋」視為「天朝」時代的「海外蠻夷」。「西洋」的名物制度已成了中國人追尋的準則,「美國」當然也是富國強兵的理想國度,不再屬於「異國風情」的範疇,在此舉一個例子來說明當時中國知識份子眼中的美國的形象。著名的社會人類學者楊慶堃留學美國時,在寄給好友費孝通的一封信中說:

我已經從西岸到了東岸,走了有一星期多的路程,一路我並不覺得生疏。在香港、上海生長的,在未名湖畔(燕京大學)住慣的人,不會覺得這是個異邦天地。不過,我真希望你看一次。在這相當單調缺乏地方性的旅行中,(怎能說不單調?每個城市都是一般的建築,一般的布局;連小鎮也都是都市的縮影!)你會覺得人類創造力的偉大。你只要想一想:這只有三四百年歷史,不,從每個都市小鎮說,三四百年在美國還算是遠古洪荒的時代。在這樣短的時間中,人類會造出這一個神工鬼斧所不易完成的巨業。什麼巨業?在這萬里草原上造下千百個大上海,小上海。你儘管可以不承認這是個藝術品,其實你若不被羨妒蔽了眼,清潔的街道,沒有臭氣的路角,平凡但實用的小住宅,沿街大玻璃窗裡的彩色和棱角,晚上,你不用提心吊膽腳下的污泥和路邊的扒手……這一切也有它的美。即使你不承認這些,你也絕不能忽略了在這千百個大上海、小上海的成就中所表現出來的人類的創造力。(引自:費孝通,《美國與美國人》。)

美國對楊慶堃來說,「不會覺得這是個異邦天地」,在美國旅行甚至令他覺得是「相當單調缺乏地方性的旅行」。若以「中心—邊陲」的角度觀之,「邊陲」地區的年青人到達大都會「中心」時,就如同到達早已心嚮往之的未來世界,根本不覺得這是「異邦天地」。也正是因為「中心」都會區這種理性、統一、和諧、規則的特質,所以甚至令人覺得「缺乏地方性」,更談不上具有「異國風情」的特質,也就是熱情、獨特、紛亂、難以理解的「邊陲」特質。以楊氏的感覺為代表,可以說明為何學者很少以「異國風情」的角度來討論《嘗試集》,因為大家已經不覺得「美國」是「異國」了。

然而,「不會覺得這是個異邦天地」和「缺乏地方性的旅行」,此二感覺若套在胡適的詩中則別有趣味。胡適寫在《嘗試集》之前的《去國集》,收錄了舊體詩,可以視為《嘗試集》前的「嘗試」;再者,胡適自序云:「今余此集,亦可謂之六年以來所作『死文學』之一種耳」,故《去國集》中的詩文問題,可以視為《嘗試集》所希望超越的問題。此處令人感到興趣的是《去國集》中的〈遊影飛兒瀑泉山作〉,胡適自註本事云:

影飛兒瀑泉(Enfield Falls),去綺色佳約八英里。民國三年五月十一日,吾往遊焉。同遊者四人:美國穆休爾女士,蔣生女士,密能君,南非洲赫登輝君也。叔永謂此詩末段命意大似王介甫「褒禪山記」。細思之,果然。

三年五月十三日

這段本事的內容是全球性的,涉及北美的風景區、南非遊客和中國的詩人,然而〈遊影飛兒瀑泉山作〉全詩從頭到尾的遣辭用字和音韻格律全是中國古典用法,其內涵呼應了宋代王安石遊西嶽華山的遊記。(「褒禪山記」收入《古文觀止》,成為中國學子必讀的經典,所以胡適寫詩時就算無心,也可能在下意識中浮現此文的意象。)若無此「全球性」的本事,這首詩用來形容華山也無不可。可見「語文」和「地理」存在著複雜的互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