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少年權益
問題: | 什麼是「證照保母」? |
回答: |
「證照保母」是指通過「保母人員技術士技能檢定」並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此檢定考報名資格為: 1.年滿20歲之本國國民。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完成國民義務教育(民國59年(含)以前即取得國民小學畢業證書者或民國60年以後國民中學以上畢業),並持有下列證明之ㄧ者: B.高中職以上幼保相關科系畢業(含綜合高中教育學程)。 [註:幼保相關科系: (嬰)幼兒保育(學)(技術)科(系、所)、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所)、生活應用科學(學)(技術)系(所)-兒童與家庭(研究)組、生活應用科學(學)(技術)系(所)-幼教組、護理(學)科(系、所)、家政(教育)(學)科(系、所)、幼兒教育(學)系(所)、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幼稚(兒)教育師資科、生活應用科學(學)(技術)系(所)-學前教育組、兒童發展與家庭學系、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兒童發展與家庭教育學系、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幼教組) 社會福利學系、社會工作學系]。 考試方式分為學科與術科,學科考試內容包含「職業倫理」、「嬰幼兒托育導論」…等七大項,術科的部分,以調製兒童食物、說故事、急救、協助兒童如廁、洗澡…等為主。證照考試由行政院勞委會辦理,若需要更詳細的資料或技能檢定規範,可上網 臺北市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http://www.tvtc.gov.tw或勞委會中部辦公室http://www.labor.gov.tw 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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