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8 13:14:42《低●調》風格

 自由時報:收蒸飯費作法 清水高中挨批

 

 

 

更新日期:2008/11/07 04:09

〔記者歐素美/大甲報導〕家長檢舉清水高中本學期開始取消零售便當,並向學生收取每學期100元蒸便當費,沒繳費的學生一度被沒收便當,教官甚至要求學生互相檢舉外購食物同學,作法不當。

家長向本報爆料,指清水高中這學期重複向學生收取每人100元蒸便當費,上週還沒收未繳錢同學的便當,要求學生繳費後才能領回。

家長說,校方從這學期開始取消零售便當,要求學生必須一週訂一次便當,許多未訂便當的學生太晚到合作社搶不到麵包,只好餓肚子,部分學生到校外購買食物,教官還要求學生互相檢舉、給予記過處分,致學生彼此猜忌。

清水高中表示,該校合作社原本有4家業者零售便當,因數量難以控制,造成學生、廠商不便,經家長座談反映,校方才改為集體訂購便當,下學期並將開辦團膳徹底解決。

校方指出,以往該校僅在合作社放置2台蒸飯箱,免費供應學生使用,因自帶便當的學生愈來愈多,校方斥資10多萬元增購6台蒸飯箱,才決定使用者付費,向學生收取每學期100元蒸飯費,但未列在註冊雜費中,而是由學生自行繳納,部分學生遲不繳納,校方不得已才集中未繳費的便當,交學生登記後領回;至於學生禁止購買校外食物,這是政府的規定,違規學生不懂自我反省,還指責學校,簡直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