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1 23:03:55ξ阿神
悠閒裡的寧靜
我來約你媽
2009-05-01 中國時報 【王文華】
我過40了,只要臉皮夠厚,交往的對象並沒有年齡限制。但論及婚嫁,還是會良心發現。一個只聽過蔣友柏沒聽過蔣經國的美眉會願意跟我共度一生嗎?她真的有興趣在BBS上推文後幫我推輪椅嗎?
愛情跟年齡
愛情跟年齡,脫不了關係。
年輕的情侶,常是青梅竹馬。年老的伴侶,常是父女關係。
年輕時談戀愛,只看外表和個性。年老時談戀愛,會考慮年齡差距。
年齡是優勢
大學前談戀愛,對象都是同學。我們總是追求,生活圈中離自己最近的人。每學期最渴望的一天,是排座位。如果被分配到心儀女生的旁邊,看不到黑板都無所謂。
心儀對象就算不在班上,也在走廊的盡頭。我總是在數學課時偷看窗外上體育課的班級。那女孩投籃的樣子真蠢,但裙子飛起來的那一刻就是好看。
那年紀,很少男生會去追求年紀比他大或小的女生。因為爸媽和學校管得嚴,我們的世界和膽子都很小。
但女生比我們早熟。我高二追的高二女生,已有了大二的男友。他是台大醫科學長,又高又帥又會打籃球。他會解剖,我只會解題。他拿過手術刀,我只拿過手扒雞。我怎麼是他的對手?那是我第一次懷疑:年齡在愛情中,可能是優勢。
年齡與財富成正比
上大學後,一方面沒人管了,另一方面修課會認識四面八方的同學,選對象突然門戶大開,變成自由貿易。班對依然流行,照顧學妹也有業績,在男女比例不平均的科系,更有跨學院的聯姻。我念外文系。外文系的女生很少跟外文系男生在一起,甚至連畢業旅行都跑去跟電機系合辦。怎麼能怪她們呢?畢竟那些電機系的又高又帥又會打籃球。他們會電腦,我們常觸電。他們畢業後成為科技新貴,我們畢業後成為流浪教師。
外文系的女生會打扮,但不是為了外文系或甚至電機系的悅己者容,而是校外人士。我曾在上課時看到教室外停著一輛法拉利,後來才知道並不是教授發了,而是女同學的追求者來了。
「為什麼你會跟年紀那麼大的男人在一起?」我問那女同學。
「他哪有年紀大?他才30歲。」她說。
「那也比你大10歲啊!」
「有什麼關係?」
「不會有代溝嗎?」
「不會啊!他成熟、幽默、會哄我、讓我,我跟他在一起,比跟同年齡的男生在一起開心多了。」
那是我第一次確定:年齡在愛情中,的確是優勢。
她坐上法拉利,車子飛奔而去。我來不及問她的男友為什麼會喜歡小他10歲的女生。但其實不需要問,因為後來當我30歲、甚至40歲時,我就懂了。
我也來不及問女同學:「如果你男友成熟、幽默、會哄你、讓你,但沒有法拉利,你還會跟他在一起嗎?」
我雖然在不食人間煙火的外文系,但仍知道年齡之所以是優勢,因為它通常跟財富成正比。
這樣講不公平。因為年齡,其實也跟溫柔成正比。男大女小,比較不會斤斤計較。當兩人年紀一樣,凡事都要爭個水落石出。最常講的話是:「你憑什麼這樣?」、「這樣不公平!」、「你講不講道理?」但當兩人差了10歲,針鋒相對自然變少。我的確不講道理,這的確不公平,我憑的,就是我比你小10歲。不然你要怎樣?那我們分手好了!
男小女大行不行?
年齡差距當然也可能是女大男小,男人藉此,重回母親懷抱。大三那年,我認識一名30歲的女子。我跟爸媽同住,她有個單身小屋。她請我到她家,帶我參觀每個房間。我走進臥房,唯一說的話竟然是「這房間採光真好」。當下我一時衝動,不是扯掉她的衣服,而是關掉她的抬燈。不是壓在她的身上,而是打開她的窗簾。「這樣可以省電喔!」我說。我奉行樂活,所以沒有乾柴烈火。
回到客廳,她坐在沙發,我坐在沙發前的地上。她穿短裙的腿放在我的右手邊,我的右手握的竟然是搖控器。她站起來走向廚房,我看著她的臀部,想的竟然是待會兒要跟她借書。
當時我不知道性嗎?當然知道!沒有衝動嗎?當然有(去她家我總是莫名其妙地想上廁所)。但當我走進她家,性就像皮鞋,完全脫在外面。欲望光著腳,踩著冰冷的地板,幾秒鐘後就自動失效。
那我為什麼想來?也許只因為她讓我自在。我沒有時時刻刻想騙她上床,於是在她面前我可以做莊。我沒想扒她的衣服或心情,於是在她面前,可以完全做自己。
跟她最親密的一次,是她坐在沙發上,我從躺地上升級到躺在她的大腿,邊看電視,邊聞她的香味。我知道這比我真的跟她怎樣還變態,但當時我覺得這是最好的安排。我不是好情人,但是個好弟弟、好兒子,或好寵物。但她不需要弟弟、兒子,或寵物,於是我們分開。
代溝與乳溝
30歲之後,女大男小的經驗就少了。想談戀愛的,找的是20幾歲的女生。想結婚的,找的是30出頭的女人。越早結婚的,兩人年齡差距越小。接近40歲才結的,兩人可能是同一生肖。賓客當然還是乖乖地送紅包、放禮炮,在「卡農」響起時,鼓掌讚嘆兩人天造地設。但結束後一走到地下停車場,就開始八卦兩人天差地遠的年紀。「佳話」與「八卦」,取決於新郎新娘的年齡。
我不知道善良風俗能容忍的差距是幾歲。根據我完全不科學的調查。若兩人在同一個十年(例如都是20多或30多),差幾歲都沒關係。若男方30多女方20多,10歲是極限(39娶28,就會有人說話)。若男方40多女方30多,極限可以到12歲(因為雙方都成熟了,不會惹來騙小女生的非議)。至於跨世代的婚姻(男方40多女方20多),除非男方是湯姆克魯斯或蔡詩萍,否則大家一定閒言閒語。
而女大男小的婚姻,更值得八卦。你很少聽到40多歲的女生和20多歲的男生結婚,你甚至很少聽到40多歲的女生和39歲的男生結婚。為什麼?我不知道。這背後有一狗票性別和權力的議題,不是我的專長。
也許是男人都愛年輕美眉。
誰能否認呢?我看我同學外遇的對象,很少是同年紀的女人。30歲時,外遇對象是20歲。40歲時,外遇對象還是20歲。理論上來說,一個男人如果有20年的外遇經驗,最後他有可能愛上自己的私生女。
為什麼男人選擇外遇對象這麼缺乏想像力?因為外遇的目的是迷戀年輕的肉體。有了乳溝,也就不在乎代溝。也因為外遇的目的是緬懷年輕的自己,摟著茱麗葉,比較容易幻想自己是羅密歐。
對所有女友致敬
我過40了,只要臉皮夠厚,交往的對象並沒有年齡限制。但論及婚嫁,還是會良心發現。一個只聽過蔣友柏沒聽過蔣經國的美眉會願意跟我共度一生嗎?她真的有興趣在BBS上推文後幫我推輪椅嗎?我也20歲過,知道20歲的人想過什麼樣的生活。當時我不想跟40歲的人結婚,那現在的我是不是應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又不是我,憑什麼替我決定?」那20歲的女生說。
「我年紀比你大這麼多,我必須負責。」
「誰要你負責啊!」她說,「如果我們分手,搞不好自殺的是你!」
我們沉默對望,彼此都知道:她講的一點都沒錯。
那小女生睜大眼睛看我,眼中的坦蕩淹沒了我的好色。我的道德並不高尚,也曾有傷風敗俗的性幻想。但當我看著她的大眼睛,一萬年的飢渴也必須割捨。
她走到門口,我跟在身後。然後她突然轉頭對我說,「那我介紹我媽給你認識好了,她已經一年沒交男朋友了!」
那一剎那,我想起所有我喜歡過的,年紀與我相仿,或與我相差很多的女人。我想起我們在一起時的甜蜜與辛苦,和最後走不下去的原因。我想起自己的驕傲、固執、短視、成見。然後我感覺舌頭甘甜、眼角酸楚。但我只讓自己失態一秒鐘。因為我們這年紀的人,應該老成持重。
然後我說出了那句,對過去所有女友致敬的一句話……
「好啊,我來約你媽!」
向下開的櫻花》風吹乾了我就走
【聯合報╱王文華】 2009.05.01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拿得起,放不下
相遇簡單,告別難。
找工作,找愛人,都簡單。離開他們,難。
追求,是科學。放下,是藝術。對於工作、愛情、友誼、名利,大部分的人,包括我,總是放得太晚。
一個星期三的早晨,我從陽明山苗圃登山口上七星山。前半段輕鬆,過了七星公園,石階變得陡峭。繞了幾個彎,到一個轉角,一位老先生坐在路邊。他光著上身和雙腳,洪亮地叫:「早!」我邊喘邊回應:「早!」他吃著蘋果,氣定神閒。我猛吸空氣,狼狽不堪。
我們在窄小的石階上對看一分鐘,一句話都沒有。我看著他的臉,猜測他已經七十歲。他背後的樹上掛著一件白色汗衫,不動如山,好像也有七十歲。
「不冷嗎?」我問。
「不會啊。」他給我一片蘋果。
「天天爬?」我猜天天爬的人身體才那麼好。
「偶爾來。」他微笑說。
他如此省話,我還有一半路要爬,所以站起來準備走了,「我先走了。你是往上還往下。」
「往下。」
「待會兒我下來時也許還會見面。你會坐多久?」
「不一定,」他看看樹上的汗衫,然後說:「風吹乾了我就走。」
他講的是汗衫,還是人生,當時我不知道,也沒有多問。
晚了三個月
在人生很多事上,有的人總是走得太早,有的人太晚。我屬於後者。
工作上,我依戀安逸。當早已不能發揮所長,或賺進大把銀兩,我還原地踏步,不忍離開。
感情上,我更難放手。當感動、感情、感覺都慢慢消失,忌妒、猜疑、爭吵慢慢開始,我還是苦苦相逼,一定要逼對方講出道理。
對我這種人,任何事結束的時間,比應該結束的時間,都晚了三個月。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拿的遣散費比較高,也可以很快找到新工作。現在離開,遣散費減半,僅有的少數工作也早被搶完。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你們還可以做朋友。因為爭吵僅止於動口沒有動手,你也還沒有跟另一個男人狹路相逢。現在離開,所有美好回憶都被最後的醜陋掩蓋,你們在彼此心中從成人,變成小孩。
為什麼不走
誰想要這種結果?雖然當初也知道拖下去會有風險,但最後的結果預料不到,而且常比預料的更糟。
不走的原因,是以為人定勝天。
只要我努力加班,會拍馬屁,不可能裁到我。殊不知老闆自己都要被裁,哪還能夠保你?
只要我忍氣吞聲、努力挽回,她一定還會愛我。殊不知愛情不是健身,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穫。就算有對等關係,也剛好相反。我們常是以最壞的態度,對待對我們最好的人。
因為相信人定勝天,我們總是想挽回。所以辦公室或街頭,常有人拉拉扯扯、威脅利誘。丟在地上踐踏的,除了美好的回憶,還有僅存的尊嚴。
很不堪的場景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當過主角。
不甘心
不走的另一個原因,是不甘心。
我在公司二十年,這公司是我幫忙創建的,我一輩子都給了公司,你怎麼可以裁我?
我跟你在一起二十年,幫你打下事業。我把青春全給了你,你怎麼可以愛上那個狐狸精?
很庸俗的台詞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說過。
當我們從觀眾變成主角,講出曾瞧不起的台詞,心中的情緒不是憤怒,而是不甘心。為什麼我付出這麼多,得到這麼少?為什麼我對你這麼好,你也曾經對我那麼好,但如今我是流浪貓,你把我當成路上的一泡尿?
有沒有一個開關,只要我找到、打開,老闆或情人會立刻回心轉意,我們馬上可以回到從前。有的!一定有的!所有分手之際的歇斯底里,都是想要找到那個開關。
但並沒有那個開關。企業不講道理,愛情更沒邏輯。當老闆或情人變了心,他就變了心。風度好的會編個藉口,風度不好的乾脆換個門號。你永遠不知道真正的答案,因為那個變心的人也不知道答案。
就算有那個回到從前的開關,也不是一開即亮,而是慢慢發光。一見鍾情只需要一個眼神,破鏡重圓要花上整個餘生。
自然節奏
如果該走的遲早要走,那該什麼時候上路呢?
我當然不知道,其實也不想知道。分手若有公式,那段愛情也許根本就不值得開始。
這就是七星山老先生給我的啟示:遵循自然的節奏,風吹乾了就走。
當你對這份工作或愛情已經很久沒有感覺,緣分應該就真的盡了。當你持續地懷疑老闆在為難你,老闆應該就真的是要請你走路。當你持續地懷疑老公有外遇,十之八九你老公在胡搞。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不過「直覺」跟「本能」常是矛盾的。當我們直覺到老闆討厭我們,本能的反應是辯解。當我們直覺到另一半有外遇,本能的反應是去抓姦。辯解和抓姦,只會讓對方更反感。逆風而行,能走多遠?
今天不登頂
我告別老人,走向七星山主峰。山頂風大霧濃,一個人危險。我想了想,在山頂前一百公尺折返。為什麼一定要攻頂?為什麼一定要插旗?為什麼一定要說清楚?幹嘛非得水落石出?走到這,其實一切都已明朗。最後一百公尺的朦朧,可不可以就讓彼此留在回憶中珍藏?
下山時,老人已經走了。現場的果皮清得乾乾淨淨,彷彿從來沒有人坐在那裡。我在他剛才坐過的地方坐下,五分鐘過去,發現那位子其實根本沒風。我笑一笑,這個老傢伙,誰知道他在這裡坐了多久?誰知道沒風的地方,衣服要多久才乾?
我不想追究,慢步下山。然後在我的心底,吹起一陣暖風。人生很多糾纏,但風已將它們吹乾。曲終人散,我還待在原地幹嘛?上路吧,前方還有更多美景呢。
2009-05-01 中國時報 【王文華】
我過40了,只要臉皮夠厚,交往的對象並沒有年齡限制。但論及婚嫁,還是會良心發現。一個只聽過蔣友柏沒聽過蔣經國的美眉會願意跟我共度一生嗎?她真的有興趣在BBS上推文後幫我推輪椅嗎?
愛情跟年齡
愛情跟年齡,脫不了關係。
年輕的情侶,常是青梅竹馬。年老的伴侶,常是父女關係。
年輕時談戀愛,只看外表和個性。年老時談戀愛,會考慮年齡差距。
年齡是優勢
大學前談戀愛,對象都是同學。我們總是追求,生活圈中離自己最近的人。每學期最渴望的一天,是排座位。如果被分配到心儀女生的旁邊,看不到黑板都無所謂。
心儀對象就算不在班上,也在走廊的盡頭。我總是在數學課時偷看窗外上體育課的班級。那女孩投籃的樣子真蠢,但裙子飛起來的那一刻就是好看。
那年紀,很少男生會去追求年紀比他大或小的女生。因為爸媽和學校管得嚴,我們的世界和膽子都很小。
但女生比我們早熟。我高二追的高二女生,已有了大二的男友。他是台大醫科學長,又高又帥又會打籃球。他會解剖,我只會解題。他拿過手術刀,我只拿過手扒雞。我怎麼是他的對手?那是我第一次懷疑:年齡在愛情中,可能是優勢。
年齡與財富成正比
上大學後,一方面沒人管了,另一方面修課會認識四面八方的同學,選對象突然門戶大開,變成自由貿易。班對依然流行,照顧學妹也有業績,在男女比例不平均的科系,更有跨學院的聯姻。我念外文系。外文系的女生很少跟外文系男生在一起,甚至連畢業旅行都跑去跟電機系合辦。怎麼能怪她們呢?畢竟那些電機系的又高又帥又會打籃球。他們會電腦,我們常觸電。他們畢業後成為科技新貴,我們畢業後成為流浪教師。
外文系的女生會打扮,但不是為了外文系或甚至電機系的悅己者容,而是校外人士。我曾在上課時看到教室外停著一輛法拉利,後來才知道並不是教授發了,而是女同學的追求者來了。
「為什麼你會跟年紀那麼大的男人在一起?」我問那女同學。
「他哪有年紀大?他才30歲。」她說。
「那也比你大10歲啊!」
「有什麼關係?」
「不會有代溝嗎?」
「不會啊!他成熟、幽默、會哄我、讓我,我跟他在一起,比跟同年齡的男生在一起開心多了。」
那是我第一次確定:年齡在愛情中,的確是優勢。
她坐上法拉利,車子飛奔而去。我來不及問她的男友為什麼會喜歡小他10歲的女生。但其實不需要問,因為後來當我30歲、甚至40歲時,我就懂了。
我也來不及問女同學:「如果你男友成熟、幽默、會哄你、讓你,但沒有法拉利,你還會跟他在一起嗎?」
我雖然在不食人間煙火的外文系,但仍知道年齡之所以是優勢,因為它通常跟財富成正比。
這樣講不公平。因為年齡,其實也跟溫柔成正比。男大女小,比較不會斤斤計較。當兩人年紀一樣,凡事都要爭個水落石出。最常講的話是:「你憑什麼這樣?」、「這樣不公平!」、「你講不講道理?」但當兩人差了10歲,針鋒相對自然變少。我的確不講道理,這的確不公平,我憑的,就是我比你小10歲。不然你要怎樣?那我們分手好了!
男小女大行不行?
年齡差距當然也可能是女大男小,男人藉此,重回母親懷抱。大三那年,我認識一名30歲的女子。我跟爸媽同住,她有個單身小屋。她請我到她家,帶我參觀每個房間。我走進臥房,唯一說的話竟然是「這房間採光真好」。當下我一時衝動,不是扯掉她的衣服,而是關掉她的抬燈。不是壓在她的身上,而是打開她的窗簾。「這樣可以省電喔!」我說。我奉行樂活,所以沒有乾柴烈火。
回到客廳,她坐在沙發,我坐在沙發前的地上。她穿短裙的腿放在我的右手邊,我的右手握的竟然是搖控器。她站起來走向廚房,我看著她的臀部,想的竟然是待會兒要跟她借書。
當時我不知道性嗎?當然知道!沒有衝動嗎?當然有(去她家我總是莫名其妙地想上廁所)。但當我走進她家,性就像皮鞋,完全脫在外面。欲望光著腳,踩著冰冷的地板,幾秒鐘後就自動失效。
那我為什麼想來?也許只因為她讓我自在。我沒有時時刻刻想騙她上床,於是在她面前我可以做莊。我沒想扒她的衣服或心情,於是在她面前,可以完全做自己。
跟她最親密的一次,是她坐在沙發上,我從躺地上升級到躺在她的大腿,邊看電視,邊聞她的香味。我知道這比我真的跟她怎樣還變態,但當時我覺得這是最好的安排。我不是好情人,但是個好弟弟、好兒子,或好寵物。但她不需要弟弟、兒子,或寵物,於是我們分開。
代溝與乳溝
30歲之後,女大男小的經驗就少了。想談戀愛的,找的是20幾歲的女生。想結婚的,找的是30出頭的女人。越早結婚的,兩人年齡差距越小。接近40歲才結的,兩人可能是同一生肖。賓客當然還是乖乖地送紅包、放禮炮,在「卡農」響起時,鼓掌讚嘆兩人天造地設。但結束後一走到地下停車場,就開始八卦兩人天差地遠的年紀。「佳話」與「八卦」,取決於新郎新娘的年齡。
我不知道善良風俗能容忍的差距是幾歲。根據我完全不科學的調查。若兩人在同一個十年(例如都是20多或30多),差幾歲都沒關係。若男方30多女方20多,10歲是極限(39娶28,就會有人說話)。若男方40多女方30多,極限可以到12歲(因為雙方都成熟了,不會惹來騙小女生的非議)。至於跨世代的婚姻(男方40多女方20多),除非男方是湯姆克魯斯或蔡詩萍,否則大家一定閒言閒語。
而女大男小的婚姻,更值得八卦。你很少聽到40多歲的女生和20多歲的男生結婚,你甚至很少聽到40多歲的女生和39歲的男生結婚。為什麼?我不知道。這背後有一狗票性別和權力的議題,不是我的專長。
也許是男人都愛年輕美眉。
誰能否認呢?我看我同學外遇的對象,很少是同年紀的女人。30歲時,外遇對象是20歲。40歲時,外遇對象還是20歲。理論上來說,一個男人如果有20年的外遇經驗,最後他有可能愛上自己的私生女。
為什麼男人選擇外遇對象這麼缺乏想像力?因為外遇的目的是迷戀年輕的肉體。有了乳溝,也就不在乎代溝。也因為外遇的目的是緬懷年輕的自己,摟著茱麗葉,比較容易幻想自己是羅密歐。
對所有女友致敬
我過40了,只要臉皮夠厚,交往的對象並沒有年齡限制。但論及婚嫁,還是會良心發現。一個只聽過蔣友柏沒聽過蔣經國的美眉會願意跟我共度一生嗎?她真的有興趣在BBS上推文後幫我推輪椅嗎?我也20歲過,知道20歲的人想過什麼樣的生活。當時我不想跟40歲的人結婚,那現在的我是不是應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又不是我,憑什麼替我決定?」那20歲的女生說。
「我年紀比你大這麼多,我必須負責。」
「誰要你負責啊!」她說,「如果我們分手,搞不好自殺的是你!」
我們沉默對望,彼此都知道:她講的一點都沒錯。
那小女生睜大眼睛看我,眼中的坦蕩淹沒了我的好色。我的道德並不高尚,也曾有傷風敗俗的性幻想。但當我看著她的大眼睛,一萬年的飢渴也必須割捨。
她走到門口,我跟在身後。然後她突然轉頭對我說,「那我介紹我媽給你認識好了,她已經一年沒交男朋友了!」
那一剎那,我想起所有我喜歡過的,年紀與我相仿,或與我相差很多的女人。我想起我們在一起時的甜蜜與辛苦,和最後走不下去的原因。我想起自己的驕傲、固執、短視、成見。然後我感覺舌頭甘甜、眼角酸楚。但我只讓自己失態一秒鐘。因為我們這年紀的人,應該老成持重。
然後我說出了那句,對過去所有女友致敬的一句話……
「好啊,我來約你媽!」
向下開的櫻花》風吹乾了我就走
【聯合報╱王文華】 2009.05.01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拿得起,放不下
相遇簡單,告別難。
找工作,找愛人,都簡單。離開他們,難。
追求,是科學。放下,是藝術。對於工作、愛情、友誼、名利,大部分的人,包括我,總是放得太晚。
一個星期三的早晨,我從陽明山苗圃登山口上七星山。前半段輕鬆,過了七星公園,石階變得陡峭。繞了幾個彎,到一個轉角,一位老先生坐在路邊。他光著上身和雙腳,洪亮地叫:「早!」我邊喘邊回應:「早!」他吃著蘋果,氣定神閒。我猛吸空氣,狼狽不堪。
我們在窄小的石階上對看一分鐘,一句話都沒有。我看著他的臉,猜測他已經七十歲。他背後的樹上掛著一件白色汗衫,不動如山,好像也有七十歲。
「不冷嗎?」我問。
「不會啊。」他給我一片蘋果。
「天天爬?」我猜天天爬的人身體才那麼好。
「偶爾來。」他微笑說。
他如此省話,我還有一半路要爬,所以站起來準備走了,「我先走了。你是往上還往下。」
「往下。」
「待會兒我下來時也許還會見面。你會坐多久?」
「不一定,」他看看樹上的汗衫,然後說:「風吹乾了我就走。」
他講的是汗衫,還是人生,當時我不知道,也沒有多問。
晚了三個月
在人生很多事上,有的人總是走得太早,有的人太晚。我屬於後者。
工作上,我依戀安逸。當早已不能發揮所長,或賺進大把銀兩,我還原地踏步,不忍離開。
感情上,我更難放手。當感動、感情、感覺都慢慢消失,忌妒、猜疑、爭吵慢慢開始,我還是苦苦相逼,一定要逼對方講出道理。
對我這種人,任何事結束的時間,比應該結束的時間,都晚了三個月。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拿的遣散費比較高,也可以很快找到新工作。現在離開,遣散費減半,僅有的少數工作也早被搶完。
如果三個月前離開,你們還可以做朋友。因為爭吵僅止於動口沒有動手,你也還沒有跟另一個男人狹路相逢。現在離開,所有美好回憶都被最後的醜陋掩蓋,你們在彼此心中從成人,變成小孩。
為什麼不走
誰想要這種結果?雖然當初也知道拖下去會有風險,但最後的結果預料不到,而且常比預料的更糟。
不走的原因,是以為人定勝天。
只要我努力加班,會拍馬屁,不可能裁到我。殊不知老闆自己都要被裁,哪還能夠保你?
只要我忍氣吞聲、努力挽回,她一定還會愛我。殊不知愛情不是健身,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穫。就算有對等關係,也剛好相反。我們常是以最壞的態度,對待對我們最好的人。
因為相信人定勝天,我們總是想挽回。所以辦公室或街頭,常有人拉拉扯扯、威脅利誘。丟在地上踐踏的,除了美好的回憶,還有僅存的尊嚴。
很不堪的場景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當過主角。
不甘心
不走的另一個原因,是不甘心。
我在公司二十年,這公司是我幫忙創建的,我一輩子都給了公司,你怎麼可以裁我?
我跟你在一起二十年,幫你打下事業。我把青春全給了你,你怎麼可以愛上那個狐狸精?
很庸俗的台詞對不對?相信我,我們都說過。
當我們從觀眾變成主角,講出曾瞧不起的台詞,心中的情緒不是憤怒,而是不甘心。為什麼我付出這麼多,得到這麼少?為什麼我對你這麼好,你也曾經對我那麼好,但如今我是流浪貓,你把我當成路上的一泡尿?
有沒有一個開關,只要我找到、打開,老闆或情人會立刻回心轉意,我們馬上可以回到從前。有的!一定有的!所有分手之際的歇斯底里,都是想要找到那個開關。
但並沒有那個開關。企業不講道理,愛情更沒邏輯。當老闆或情人變了心,他就變了心。風度好的會編個藉口,風度不好的乾脆換個門號。你永遠不知道真正的答案,因為那個變心的人也不知道答案。
就算有那個回到從前的開關,也不是一開即亮,而是慢慢發光。一見鍾情只需要一個眼神,破鏡重圓要花上整個餘生。
自然節奏
如果該走的遲早要走,那該什麼時候上路呢?
我當然不知道,其實也不想知道。分手若有公式,那段愛情也許根本就不值得開始。
這就是七星山老先生給我的啟示:遵循自然的節奏,風吹乾了就走。
當你對這份工作或愛情已經很久沒有感覺,緣分應該就真的盡了。當你持續地懷疑老闆在為難你,老闆應該就真的是要請你走路。當你持續地懷疑老公有外遇,十之八九你老公在胡搞。
活到某個年紀,吃過足夠苦頭,我們的直覺就是那一陣風。當那陣風告訴你該走,你要順著風走。
不過「直覺」跟「本能」常是矛盾的。當我們直覺到老闆討厭我們,本能的反應是辯解。當我們直覺到另一半有外遇,本能的反應是去抓姦。辯解和抓姦,只會讓對方更反感。逆風而行,能走多遠?
今天不登頂
我告別老人,走向七星山主峰。山頂風大霧濃,一個人危險。我想了想,在山頂前一百公尺折返。為什麼一定要攻頂?為什麼一定要插旗?為什麼一定要說清楚?幹嘛非得水落石出?走到這,其實一切都已明朗。最後一百公尺的朦朧,可不可以就讓彼此留在回憶中珍藏?
下山時,老人已經走了。現場的果皮清得乾乾淨淨,彷彿從來沒有人坐在那裡。我在他剛才坐過的地方坐下,五分鐘過去,發現那位子其實根本沒風。我笑一笑,這個老傢伙,誰知道他在這裡坐了多久?誰知道沒風的地方,衣服要多久才乾?
我不想追究,慢步下山。然後在我的心底,吹起一陣暖風。人生很多糾纏,但風已將它們吹乾。曲終人散,我還待在原地幹嘛?上路吧,前方還有更多美景呢。
未成年事務所》原來是我最大的恐懼
2009/04/19
【聯合報╱張曼娟】
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
親愛的阿靖:
有一次演講,談到在捷克一座古城中,遭到兩名大漢持槍打劫的驚險場面。當他們把槍掏出來對著我,我竟能異常清醒冷靜的,讓自己和同伴平安脫險。演講完有個年輕女孩到我面前問道:「那個時候,妳真的不害怕嗎?」我告訴她,那時候我只想著要保護自己和朋友的安全,確實並不害怕。「所以,妳並不恐懼死亡。」如果,我真的不恐懼死亡,那麼,什麼是我的恐懼?
小時候,我常作著類似的噩夢,夢見母親提著樟木箱離家出走了。我總是在夢中哭呀哭的,直到完全清醒過來,還要委屈心酸的偷偷哭一陣子。小時候我一直認為母親比較疼愛弟弟,也就是你的父親,還好父親疼愛我,母親愛或不愛我,好像沒那麼重要。只有在夢中,如此清晰的提醒,我是這麼渴望,而又這麼恐懼失去,母親的愛。
戀愛時那個純樸的男孩子讀了我寫的小說,對我說:「我真的覺得好害怕,都不知道妳在想什麼。」從他的眼神及語氣中,我嗅到結結實實的,恐懼的氣味,濃冽得嗆鼻。經歷過幾段感情,青春也已消逝,有個同樣單身的朋友問過我:「妳會不會恐懼,將要孤老一生呢?」說真的,老,確實令人有些惆悵,卻也不感到恐懼。至於孤獨呢,我總感覺跟它是很親近的,當然更談不上恐懼了。
有個比我年長,事業成功,美麗而有智慧的女人,問過我:「什麼是妳最大的恐懼?」我心裡虛虛地,胡亂的說著:「我恐懼,失去最愛的人……我恐懼,因為我的關係,使他人得不到幸福……」她搖搖頭,一個字一個字地說:「妳最大的恐懼,是不能做自己。」
我在瞬間屏息。多年前與我相愛的男孩的恐懼,如此顯而易見,我卻不願意放棄創作,因為我想做自己。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只是終止了,不能做自己,卻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如果不能做自己,哪怕擁有再多別人渴望的東西,也不會滿足;哪怕過著令人稱羨的生活,也不會快樂。原來,不能做自己,是我最大的恐懼。我注視著那雙深邃的,彷彿可以看透靈魂的眼睛,充滿釋然與感激。
她微笑地,輕聲說:「我明白的。因為,我也是這樣。」
詩中看花》從對待動物裡看見自己
【聯合報╱南方朔】 2009.04.30
大多數人可能都知道下述詩句:
從一粒砂看世界,
在一朵野花裡見到天堂。
用你的手掌握住無限,
在剎那裡找到永恆。
但可能很少人知道,這幾行詩句乃是英國浪漫神祕詩人布雷克(William Blake, 1757-1827)所著長詩〈純真之兆〉的開場句。布雷克寫過許多具有神祕主義色彩的宗教詩,他深信世上有一個國度,在那裡眾生的本性都被愛所改變,猛獸可與馴羊為伴,凶惡的都變成善良。這種神祕的浪漫想像,乃是西方宇宙博愛主義的源頭,它也是烏托邦信念的最高形式。布雷克為世所重,他的影響力不僅限於文學藝術領域,他的這種神祕浪漫主義乃是關鍵。
布雷克在〈純真之兆〉裡,有許多段落都談到動物,以及人對動物的酷虐,在兩百年後的此刻重讀,都會讓人誤以為它是出自激進愛動物主義者的手筆。由此可見布雷克領先時代到了什麼樣的程度,我在此特地選出幾個段落,用以顯示他的胸懷與境界。
紅腹知更鳥被關在籠裡
整個上天都為之動了怒氣。
一隻狗在主人門前挨餓
就預示了邦國的墮落。
馬在路上受到酷虐
則上蒼就應要求人賠償以鮮血。
野兔遭到追獵而哀叫
則人的心弦將被撕開裂掉。
雲雀之翼受創
純真天使將因而停止歌唱。
鬥雞被修剪及套上武裝
連旭日都將因此而覺得沮喪驚惶。
野鹿四處遊蕩無事
人們不要自作多情去加以照顧。
會去傷害鷦鷯這種弱小的人
再也無人會對他付出真心。
連蒼蠅也去弄死的放肆小孩
會發現蜘蛛等昆蟲的敵意都無所不在。
上述這些詩句,其實並非詩,而更像是兒童純真的表白,它對其他生命受到剝削都覺得不安。這樣的態度是否過分的天真呢?布雷克這樣認為:
輕視並揶揄童稚信念的人
則他們一生從老到死都將淪為別人笑柄。
只有尊重這種信仰
始能克服地獄和死亡。
響起不知名的鋼琴聲,是門口大廳旁的鋼琴方向,不知道是誰在練習曲,看的報子依舊是中國與聯合外,坐的是柔軟的沙發外,多了些鋼琴或拿起旁邊的耳機聽廣播外,其餘的都沒有什麼改變。來不及怎麼開口告別,明天就要再乘著電車到嘉義,稻田這時該是翠綠的,正隨著嘉南平原上的微風搖擺。不知道是不是一個月的開始,闔上報子往上課的教室走去,心裡像到個段落的優閒,我知道不久又要邁步向前,而我知道不是這禮拜五下午,上課像準備放長假一樣騷動,而我個外寧靜,這才發現除了不停翻著或新或舊的書,我也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寫篇要投稿的散文?還是一口氣電影心得全部翻供?不安的在這寧靜中,像是瞬間老了好幾十歲,開始奢侈的把時間放在沙漏中任它流逝。是不是我跑得太快、跳得太遠、飛得太高,卻沒什麼功成名就來說服自己。又不甘於這樣墮落下去,為有保持寂靜,試著讓自己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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