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6 20:50:33J

只要能寫,我便可以不講


年輕的時候喜歡認識人,交新朋友,探索一切未知。

愛熱鬧,
最好是一大群人廝混。

流連外面的花花世界,夜不歸營。
回到家裡,還要抱著電話筒不放,東家長西家短像個放送台一般到處串門子八卦。


年歲漸長,話就越來越少。



一方面,已經不太需要花很長的時間去認識一個人。


以前可能三個禮拜、三個月、甚至花上三年,也不敢說自己很瞭解一個人。

現在可能三天、三句話、甚至三秒鐘,就著大腦裡的系統組織,迅速將對方分門別類,放在適當的位置。



朦朧有朦朧的樂趣,清明有清明的乾脆。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漸漸對很多事物失去了熱情。


時間累積經驗,也累積偏見。



另方面,很多以前在意的不得了的事,現在都無所謂了。

人緣好不好,朋友多不多,大家喜不喜歡我,有沒有人了解自己。
怎的這些那些,什麼什麼的,都再無干係。

或許是太容易清楚對方是怎樣的人,所以不會產生錯誤的期待。
不會期望和不同頻率的人要交換出什麼樣有意義的對話。


既然沒有期待,反正都是言不及義。

那麼是不是連家常的問候都可以省去?

一個嘴角上揚的臉部表情,已是人際互動的極限。



我也不清楚。


這一路走來,
從最原始的本我,一步一步艱難的去個人化,
勉勉強強的強迫自己社會化,
融入架構、融入主流。


然後又一步步的走回自我。


越活越固執、越活越自我、越活越沉默。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圖說:取自clear.msu.edu:16080/dennie/ clipart/paint.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