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0 18:13:59春草秋樹

【散記】主張


毫無疑問,我想我會是個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然而自己一直就是有太多主張,總是想要把自己喜歡的音樂、照片、畫作、電影、文字或各種各樣的事物與人分享。可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取向和喜好,有些東西其實都是很主觀很個人化的。自己熱愛欣賞的,別人不見得也會喜歡,有時甚至會剛巧相反,所以我最喜歡的也有可能會是你最討厭的。曾幾何時,我曾想過“品味”和“風格”既然都是純屬個性化的東西,那麼又何必反覆一再的去強調了?或許分享也是需要前提的,至少在選擇對象時得要小心,免得自討沒趣換來尷尬或被敷衍的無奈下場就不值得了。

渴望共鳴,沒有不好。問題在於我們如此不同,於是自然就會變成是奢侈的事情了。有些東西原來就不能刻意追求的,也比如快樂。我們只能在它偶然降臨之時把握機會盡情去享受。一旦有了期望或渴求,往往不但無法以簡單純粹的心去體驗上天原本為我們精心設計的那份巧妙和美好的安排,而且還會一再因滿足不了而倍感失落。再美好的東西也總有消失的一天,大家又不是不知道的,然而我們還是會聽從欲望的呼喚不斷的去追逐。得到了很多人不見得就會懂得珍惜,但等到失去了卻又總會不能自己地傷心難過。如果世上真的有什麼悲哀,大概都是我們自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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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_+ 2007-04-11 19:09:35

人總是貪戀不甘的。一旦嘗過了美好,誰不會念念不忘繼而想再多要一些?說穿了,我想那都是“控制”的問題罷了。

對了,我覺得我這篇散記雖然只有兩段,但文章本身本來就有些散亂和離題。所以你的回應傾向離題也是理所當然的。是的,我這裡是不太介意甚至容許離題的。呵呵。

嵐影 2007-04-10 22:10:20

如果沒了要求,就不會有所失望。快樂不應該是來自別人的,就像我說過,那個人的來臨能讓你快樂,那個人的離去不應該影響你的快樂,這樣才是真正的享受及一個人的快樂。

當然,講是講的容易。畢竟我們是平凡人,渴望及慾望是人之常情。能找到能分享的人,讓人快樂。但如果對方分享不到(或不是同道),也不用失望,可以轉之為&quot不同&quot的欣賞。 放輕鬆點嘛~

不過我想這些道理你都知道的啦~呵^^ 看,我也是急著要分享的人呢~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