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0 13:49:37jung

好人日記(二)

阿洪聽朋友說,要想贏得女友的芳心就要不斷寫情書,阿洪決定每天要給那個女孩一封愛的感言。他信手取了公文紙,用黑色會漏水的原子筆很快寫下他對「女友」的感覺,寫錯字時就用筆全部塗黑,然後在旁邊更正,信中還不時使用幾個日文字,旁邊還細心地標明平假名讀音。完成之後,阿洪用印有公司地址及名稱的牛皮紙信封把信包起來,興沖沖地交給女孩。

 

女孩剛開始以為阿洪只是傳遞一件公文,等她打開之後,才發現那「可能」是一封情書。說它「可能」是情書,是因為它的內容是一個單身30幾歲男人對一個女子的心理感覺與告白,但除此之外,不論從信紙、信封、寫作的工整度以及錯別字的頻率,都不能算是一封合格的情書。

 

女孩看了之後捧腹大笑,她把信放在抽屜裡。此後阿洪每天下午都會送一封情書來,但他的表情愈來愈奇怪,從剛開始的笑容可掬,漸漸轉為遞了信之後嚴肅鞠一個躬,到最後演變成:「喂!」然後把信放在女孩辦公桌轉身就走。女孩決定以不變應萬變,不管阿洪作什麼事,她都來個相應不理。 

 

有一天,阿洪用一個A4的公司信封裝了張紙條給女孩,一開頭是這樣說的:「○○:妳是一個好人,可是妳總是不懂什麼叫做好。好人不該有自我的想法,應該時常顧到他人,要多照顧他人,以他人的利益為優先,就像我自己一樣。我從不在信裡稱自己為我,因為我討厭自私,可是妳真的是太自我了。好了,就寫到這裡。我,阿洪。」 

 

女孩被這封信嚇了一跳,她明白阿洪已經進入了一個幻想的世界,他所追求的不僅是一個女朋友,還有許多有待這位「女神」去完成的夢想。「是該找他出來談談了!」女孩這樣想著。

 

一個星期五中午,女孩約阿洪到辦公室門口的接待室談話,這個地方人來人往,比較方便進行這樣的溝通而不會發生危險。剛開始阿洪非常高興,以為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成果。女孩開宗明義說明兩人並不適合,請他另覓佳偶,不料阿洪開始雙眼泛紅,哽咽著說:「就算是法官也要先審再判呀!為什麼妳都不瞭解我就先判我的刑?古語說『不教而殺謂之虐』,妳要告訴我怎樣才能接近妳呀!我這麼認真,為什麼都沒有好結果?我是好人,妳也是好人,為什麼妳不好到底嫁給我?妳要多少錢我都給妳!」

 

女孩被這些莫名其妙的話搞得腦袋快要爆炸,很顯然,她眼前坐著一個搞不清楚什麼叫男女感情的宅男,而且是很難被教化的。女孩乾脆告訴他:「總之,請你不要再來打擾我,我是絕不可能成為你的女朋友。」阿洪突然站起來全身發抖地說:「我不准妳說這種話,我要妳把剛才的話收回去,妳可以不愛我,但我就是要繼續追,為什麼妳不愛我就不能嫁給我?」 

阿洪哭著轉頭就走,從此以後他停止了遞信的動作,但這不意味著他怪異的舉止已經告一段落。相反的,另一階段更無厘頭的劇情就要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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