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6 01:24:29六月
烏鴉嘴?
![](http://mypaperimg.pchome.com.tw/newroot/j/u/juneshen/content/20041116/01/1242417079.jpg)
小心妳許的願望。
很難說。也許就會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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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把我的錢包遺留在辦公室裡了。而且遲鈍地,一直走到捷運站的入口時。不安的感覺才浮現(隱約少了什麼)。在那階梯前站住。
我的錢包呢?
糟了。我把錢包留在桌上了。在翻找過手提包後。不得不喪氣的宣布。我得回辦公室一趟。
我親愛的同事頤同情地表示,可以先借給我一些錢應急。這樣妳就不必再走回公司去拿了。他說。
那是個很誘人的提議。特別我今天的靴子才穿第二次。多走點路並不是個好主意。
我考慮著皮包裡還有些什麼。信用卡(好吧。今晚確實可以用不上)。啊。可是悠遊卡呢?我想我還是得回去一趟。
沒關係。悠遊卡也可以先給妳用。我反正還要另外買一張。
這樣嗎?我想著。這一來一回,確實也要走上半小時(我的新靴子啊)。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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頤從購票機找零的十個五十圓硬幣中。數出六個來交給我。這樣就夠了嗎?
謝謝。很夠了。這裡面包含了晚餐。還有明天可能因為睡過頭而需要的計程車費。好吧。我承認我最近很匪類,每天早上都在掙扎著要搭捷運還是計程車上班。而且常常都是向魔鬼屈服,放棄價廉物美的捷運。
趕快想一想,還有沒有什麼非要用到錢包不可的情形。
沒有了。還會有什麼呢?最多就是被警察攔下來臨檢囉?然後他會因為我什麼證件都沒有,把我當作大陸妹扣留起來。
我是這麼說的。(多麼自作聰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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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妳可以想見。十八分鐘後。下了捷運換機車。從一個向來安全的街角紅燈右轉。然後看見一個穿著綴有反光飾條雨衣的警察時。的荒謬感覺了。
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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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過來。那警察熟練地打著手勢要我停車。
嗚。為什麼是今天呢。
這警察可真交好運了。憂鬱地想。現在我的車子不只沒有強制險。沒有通過排氣檢測。而且沒有帶行照(恐怕也過期了?)。沒有帶駕照。闖紅燈。這些罰單加起來。足夠我去動個小整型手術了。所以為什麼是今天呢?
駕照拿出來我看看。那警察說。
我先跟你說喔。我用最誠懇的表情(不是在虎爛你,真的),我今天把錢包留在辦公室裡,所以身上什麼證件都沒有。
妳知道妳闖紅燈了嗎?
我。我從人行道那邊轉過來的,所以沒有注意到交通號誌。(這是騙人的,我當時一心只想趕快去買紅茶拿鐵)
那妳說妳是不是闖紅燈?那警察不死心。非要我認錯。
好啦。算是啦。我不情願地咕噥,人家從人行道那邊轉出來,沒有注意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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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居然揮手要我走?
我錯怪這警察了。他雖然堅持要我認錯。不過認錯似乎就讓他心滿意足了?
不囉唆。忙不跌地帶著這竊來的好運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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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撥電話(這太荒謬了)。
你相信嗎。我剛剛居然真的被警察攔下來了耶。
所以妳現在是被扣留在警察局了嗎?
對。而且我想等一下做完筆錄後,就要移送到靖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