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7 11:37:17七月
【大開眼界】做愛打電腦…寫滿三張A4
豬來的話:
無聊在網路上看新聞...看到這個很誇張的新聞....現在的孩子是怎樣了...
為什麼台灣媒體總可以得到這樣的消息呢??? 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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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愛打電腦…寫滿三張A4
更新日期:2007/08/06 07:30
記者:記者游振昇/台中縣報導
在台中縣國中女學生寫給老師的「同居日記」中,清楚交代了她與男網友生活點滴,第一天晚上兩人就發生關係,四天來的同居情形寫滿了三張A4紙,她與男網友多數時間都在「睡覺、打電腦、沒戴套做愛」,還一度「累得爬不起來」,讓大人看了直搖頭。
這名女學生說,第一天她搭火車到桃園與男網友會面,因為當時身上的錢不夠買火車票,還向路上的阿婆借了五十元,才順利上了火車,到桃園縣中壢市的男網友家吃晚餐。
女學生指出,由於男網友的父母不在家,家裡除了男網友,還有他的阿嬤、阿姨和弟弟。四天來她多數時間都窩在男網友的房間內,所以男網友的阿嬤和阿姨都不知道她在房間裡。
女學生寫著,第一天晚上,她和男網友睡同張床,對方要求發生性關係,「我沒抗拒、接受了,我們沒戴套。」
接下來的三天,女學生都待在男網友家裡,幾乎整天都在「打電話、看電視、聊天、做愛」,偶爾外出買東西,男網友有同學來訪,也曾和男網友的弟弟一起玩撲克牌。
從女學生的筆記可看出她四天內與男網友發生十多次性關係。她寫道,第二天晚上,兩人外出吃晚餐,晚上十時回家又發生第六次性關係,洗完澡再打電腦,三小時後,兩人又再度上床,隔天早上七時起床,男網友又要求「再來一次」。
因為連續三天的頻繁做愛、熬夜,女學生寫道,第四天早上兩人累得爬不起來,都睡到中午才起床。
女學生父母從女兒導師處拿到了女兒寫的同居日記,對於女兒荒唐的行徑,父母並未多苛責,只說「和網友在一起要小心」,並責備導師要女兒寫這種東西,簡直是二度傷害。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05/2/ial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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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女蹺家4天 老師逼寫同居日記
更新日期:2007/08/06 07:30
記者:記者游振昇/台中縣報導
台中縣一名暑假後升國二的女生,七月中旬與讀大學的男網友同居四天並發生十多次性關係,女學生一回學校,女導師立即要求她詳細寫下四天來的生活細節,而且「每分鐘做什麼事」都要交代,讓女學生感覺受到傷害,家長為此還到學校理論過。
女學生說,導師還曾斥責她:「妳的行為用可憐還不夠形容,是可悲、悲哀。」
這所國中校長昨天說,暑期輔導已經結束,因此聯繫不上這名導師,但他相信女導師的話遭到斷章取義。他說,女學生蹺家與男網友發生性行為,她一回學校參加暑期輔導課,就主動告訴同學她手臂上的貼布,是因為與男網友做愛時不慎弄傷;父母還帶她去驗血,擔心被傳染性病。有同學將此事告訴導師,導師才把女學生帶到導師室輔導。
學校訓導主任表示,導師很認真地輔導這名女生,並想藉由佛書鼓勵她,書中有提及地獄字眼,女學生卻說女導師是說「墮胎要下地獄」,使導師的善意被曲解。
訓導主任說,導師也曾放教育部的宣導影片給這名女生看,指援交者很容易被人餵毒,遭到毒品控制,也被女學生誤解。
據了解,這名女生長相清秀,很活躍,曾擔任幹部,運動是她的強項,但成績中等。她的父母從事客運業,經常不在家。
台中縣警方調查,這名女學生與一名徐姓大學生上網聊天,上月十五日,女學生一個人到這名大學生在桃園縣中壢市的家,四天來兩人發生十多次性關係。女學生的父母透過女兒的電腦找到大學生,女學生不得已才回家,女生父母並堅持對這名大學生提告,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偵辦。
女學生表示,她回到學校第一天就被帶到導師室,女導師不准她回教室上課,還要求她在三張A4紙上,清楚寫下與男網友同居四天的生活細節,並強調「每分鐘做什麼都要寫」。
女學生說,她無法很清楚記下四天之中每分鐘做了那些事。後來導師給她一本有關「下地獄」的書,書中提到墮胎會下地獄。女學生回家後問母親:「我無藥可救了嗎?我會下地獄嗎?」
台中縣政府教育局長王銘煜昨天表示,依據女學生的說法,女導師的作法的確不恰當,但這只是女學生單方面的說法,他會請校長了解詳情。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05/2/iale.html
這老師 的責備教育方式... ...
無言 ..
還是不要輕易相信/偏幫任何一方比較好... 2007-08-07 14: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