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5 13:53:01Julin

封面人物

打擊樂教室的主任阿姨跟帶孩子去上課的媽媽們邀稿邀照片, 說是要當雙月刊的封面人物, 交待我們回家要拿孩子 "玩樂器" 的相片來交.

一時之間, 我也不知道要去哪裡生出符合要求的相片, 所以也就拖拖拉拉, 見到主任阿姨, 也只能頻頻說 : 還在找, 我會趕快找....

利用一個大家都剛好有空的晚上, 我幫阿臭琦和臭頭妹都拍了照, 我們是很配合的家長, 主任阿姨說的話, 一定有認真完成. 

 

 

以上, 就是我認為拍的很棒的兩個心肝寶貝的相片.

交出去之後, 其實也沒抱太大希望, 畢竟, 這只是媽媽隨手拍的 "很生活化" 的相片, 總是得對邀稿的主任阿姨有個交代.

沒想到, 過了幾個星期之後.....................

太開心囉!! 我們家的阿臭琦被挑中了,

當選為 梅苓全人音樂雙月刊第18期的封面人物!

她媽真高興!!  (咦.... 怎麼講起來有點怪怪的....., 我是說"我", 也就是 "她媽" 很高興的意思)

主任阿姨很 "厚禮", 送我一大堆做紀念. 我想應該可以拿來貼滿整個房間,

不過, 誰那麼白目會拿來貼自己的房間? 

當然是要拿出去  -- 廣為宣傳 --, 不然要妳這封面人物幹麻呢? 

 

 可是, 哪能就這樣大剌剌的拿到教室去發呢? 這樣會不會太 "內個" 了一點?

還是先問問老師好了! 免的讓老師為難.

果然, 剛開始問老師說 : 我可以把這樣的刊物給小朋友嗎?

老師面露難色的說 : 恐怕違反學校規定ㄋㄟ....

我趕快說 : 那沒關係, 我只是先問問您, 如果不行, 也沒有關係, 不過..... 我送您一張當紀念, 因為封面是我家的阿臭琦.

老師拿來一看, 也很開心, 便跟我說 : 給我幾張吧, 我問問看, 想要的人來拿, 就不是 "發" 啦!

唉呦, 老師..... 您也真是太貼心囉!

所以老師就把我帶去的那一袋月刊給提去了, 說是發不完的會再還給我.

結果, 到了下午, 我因為有事情到學校找老師, 竟在禮堂的小小公佈欄上, 發現了這個驚喜.

 

說到阿臭琦這位老師真是性情中人, 不能廣告, 那光是秀出相片總可以了吧!?

所以老師竟然就把阿臭琦的那個封面給貼到公佈欄去,

這叫做 "完全沒有廣告的嫌疑" !!

如果你自己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是因為你心思細膩, 聰明伶俐, 跟當初張貼的本意完全沒有關係!

哈哈哈............. 老師! 我好佩服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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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07 22:15:39

安安呦!各位同學大家好!
在下是錢多到搬不動的『一元硬幣收集狂』> <",
特為推動「好孩子,做回收,拿去賣,賺學費」活動而來,
蓋台灣乃物資缺乏之小島,除了雨水會從天上掉下來之外,
其他金銀銅鐵等物資皆須仰外人鼻息以求,
故養成珍惜資源回收利用的好習慣實是國家長治久安之計,
祈望各界一起來響應,謝謝。掰掰。

Rainbow pig 2009-12-06 18:02:08

漂漂姨也收起來一張嚕.....

阿姨 2009-12-02 14:10:22

我也有拿到唷..

版主回應
我也有拜讀到阿姨的文章喔! 2009-12-04 20: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