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7 00:01:29露西亞

【男女之間】可以做愛的好朋友

這樣的關係,曖昧,也不曖昧。

曖昧。
兩個人無論是生理還是心裡的距離都很靠近,卻不是男女朋友。
當然有喜歡的成分存在才能稱為做”愛”,
但是卻沒有承諾定義這樣的關係。
在界線邊緣遊走。

不曖昧。
關係一但要定義,就會牽涉太多因素,特別是如果你要尋求穩定。
兩個人有默契,不踩地雷。
聊天南談地北,氣氛來的時候就順勢而為。
沒有情感的包袱。

不是在性愛上的放縱,也不是在感情上的氾濫。
這樣的決定反而需要很大的勇氣。
沒有「承諾」作為後盾還能一直走下去的感情更難得。
他們比其他人都更相信「真愛」,所以選擇不輕易許諾,
人生路上迷人的異性不少,但會是另一半就是一輩子自己的另一半。
在時間點以前都只能稱為伴。
感情路上的伴。
有更充裕的時間磨合一切,做更深層次的了解,
也要經歷一次又一次的比較。
是一份誠懇的愛,只是忠實並不是必要條件,愛也不是隨便做,
精神上有依靠,生理上有滿足,便在”愛”裡開闢了一個新層次。

有點特別的好朋友。
可進,可退,享受著淡淡的愛情,擁有著深深的友誼。
卻只適合執著於something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