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4 17:43:11嫻嫻
不只是一個物件 ........
這天,我生氣了,
有兩個物件,須經確認簽收之後,
通知委外單位,
由委外單位找合約快遞,急送至委外單位。
其中一個物件晚些到,卻也在快遞前腳剛進之時,
囑託行政小姐小跑步過去,央請他稍等一分鐘,
這位匆忙的快遞,
摔了第一個物件在桌上,衝著她喊," 我不等了 !"
甩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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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兩個物件,都屬急件等級 !
如果,真不能等一分鐘,可以告知我們自行設法;
第一個物件,並未完成送達,
另外,兇什麼 ? 衝什麼 ?
最重要的是,
在我們的視線之內,尚且不尊重物件了,那.........;
物件,若是容器摔裂,若是因此而被污染,若是毀壞;
我想期待,他有更好的理由;
但,不,
裡面的物件何其重要之外,
這,並不是該有的態度,
不只一位行政小姐說,他的態度向來都遭透;
這樣說來,是我們必須、應該、需要告訴他,
交付的重要物件,需要被尊重 ??
我首次提出--客訴;
委外單位與合約快遞主管,當天多次致歉,
之後呢 ? 我要的只是,
合約快遞主管承諾,日後的職前訓練 !
我告訴了該主管,裡面的物件,試做將心比心想,
不是歉意與鞠躬,可以賠得 !
我分享了孩子,這個事件,
如果有一天,
你是那個快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