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4 17:43:11嫻嫻

不只是一個物件 ........

 

這天,我生氣了,

 

有兩個物件,須經確認簽收之後,

通知委外單位,

由委外單位找合約快遞,急送至委外單位。

 

其中一個物件晚些到,卻也在快遞前腳剛進之時,

囑託行政小姐小跑步過去,央請他稍等一分鐘,

這位匆忙的快遞,

摔了第一個物件在桌上,衝著她喊,"  我不等了 !"

甩門走了.......

? ? ? ? ? ? ? ? ? ? ? ? ? ?

而這兩個物件,都屬急件等級 !

 

如果,真不能等一分鐘,可以告知我們自行設法;

第一個物件,並未完成送達,

另外,兇什麼 ? 衝什麼 ?

最重要的是,

在我們的視線之內,尚且不尊重物件了,那.........;

 

物件,若是容器摔裂,若是因此而被污染,若是毀壞;

 

我想期待,他有更好的理由;

但,不,

裡面的物件何其重要之外,

這,並不是該有的態度,

不只一位行政小姐說,他的態度向來都遭透;

這樣說來,是我們必須、應該、需要告訴他,

交付的重要物件,需要被尊重 ??

 

我首次提出--客訴;

委外單位與合約快遞主管,當天多次致歉,

之後呢 ? 我要的只是,

合約快遞主管承諾,日後的職前訓練 !

我告訴了該主管,裡面的物件,試做將心比心想,

不是歉意與鞠躬,可以賠得 !

 

我分享了孩子,這個事件,

如果有一天,

你是那個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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