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 11:32:59嫻嫻

故事之十二 : 原罪

 

   原來,

『原罪』---竟是,妻子仍是男人合法配偶,《見:故事之十一》

男人只是多了幾個杯子《見:故事之三》,他認為是合理的,

妻子沒什麼錯,不能用七出之罪,告她離婚,

『以債逼離』--可能是他們絞盡腦汁,想出的辦法,

可能找的是臨時演員,---語中多有破綻,

可能台詞未演練熟悉,---不合理的邏輯,

可能仙佛提示了妻子,---她沒有複雜心思,

 

 anyway, 看來男人與白衣天使得想別的法子了,

反正,傳宗接代的長子,已到手了 !

 

男人和他的杯子帶走了上小學的長子,

省去了,夜半起來泡奶、換尿片的日子,

省去了,教導使用餐具的方法,

省去了,學習日常起居的習慣,

心智正在萌芽的小孩,

接受了玩具、零食、名牌衣服,奢侈品的攻勢,

 

妻子總想,

男人與杯子若能好好照顧並教養孩子,也非壞事,

杯子想名分,男人若有擔當,會出來找妻子談,

可是沒有,

 

『以債逼離』之後,會是什麼?

妻子沒空想,

反而是弟弟,失去哥哥之後,需要的輔導更多,

父親的離去,對弟弟,感受不深,

倒是哥哥,是他的最痛,

畫畫沒自信,遊戲不起勁,玩具沒樂趣,

卻天天天真的說;

『哥哥就快回來了 ,我哥哥是全世界最好的哥哥,』;

媽媽一離開視線,就以為媽媽也會不回來了,

這些跡象,妻子知道,現在當務之急,

是讓弟弟擁有安全感,培養新興趣,重拾自信心,

 

男人啊,留下一堆,讓妻子處理的事,

還當自己是無辜、受害。。。。。。

 

 

 

 

 

 

 

 

 

 

 

 

 

 

千錯萬錯 2010-12-16 17:55:09

這年頭法律只承認大老婆啊!

千錯萬錯,就是政府制定的法律的錯!

只是苦了身為法定妻子及天真活潑的孩子!

那些在外搞外遇、背叛、劈腿、始亂終棄的男女啊!

別再牽拖"前世因果"啦! 錯了就錯了!
別這麼多理由藉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