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2 15:49:13尚未設定

謝謝蘋果.謝謝大家

說真的,要寫這篇真的很難過,而且等了一段時間了,因為我即將離開我現在的工作岡位,回家幫忙家裡的事業。今天寫,是因為昨天終於確定我離開的日期。

這個工作啊!真是讓我又愛又恨。
愛的是,有努力就有收穫,我的加薪是幾乎所有同事所望塵莫及的。

愛的是,這個工作帶給我的成就感,是其他工作所不及的。

愛的是,可以出入各式各樣的場合,也看了不少名車。台北市,我更是熟到不行。

愛的是,我比大家都可以貼近大明星:王菲、喬丹、裴勇俊、張曼玉、金城武......

恨啊...
白目同事、工作時間長而且帶點小危險、白痴同事

這一年多來,我真的學到很多,學會事事都要想很多、分析整理,還有開車技術,哈!

此圖為我第一次登上報紙頭版的新聞人物,當天就拍到他跟他女友出遊,去年的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