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3 00:10:45原啟人

教你如何打官司事實與事證

許多人以為事實站在他那邊,所以官司不可能會敗訴。有這種想法的人,不知有沒有想過,如果單靠在法庭上宣講事實就能勝訴,那律師憑什麼賺錢?有名的律師憑什麼以秒計費?

 

法官斷案看得是事證而不是事實,所以在法庭上只要能顛倒事實、自圓其說就能勝訴。這也就是律師這行為什麼能存在、拿高收入的原因。

 

那事實和事證有什麼不一樣呢?我們在這裡用一個暫時還未發生的例子來做說明。

 

假設你是一個父母雙亡且無兄弟姊妹,名為林文雄的俊美男性,剛和一位陳美美小姐結婚。不久前你拿100元給夫人,請她幫忙買彩券,而這件你轉眼就忘了。後來這張彩券中了十億,但這十億在入了陳美美的戶頭後,陳美美就車禍身亡了。

 

按理說,買彩券的100元是你出的,所以這十億該還給你;再不濟你也是陳美美的老公,擁有繼承權。但沒想到你的岳父、母打官司討錢來了。理由是<1>林文雄另有其人,你是冒充的。<2>你長相太過俊美,所以是變性人,但還未變更身份,台灣不承認同性婚姻。所以根據以上兩項理由請求法院判決婚姻關係不存在,十億彩金的繼承權應歸予陳美美父母。

 

到了法院,岳父、母找來兩個證人,一個和你同名,身份證字號也相同的林文雄。另一個則證稱你原叫林文文,後來出國動過變性手術。面對這種莫須有的指責,你該怎麼辯白?你是不是想:我明明是頂天立地的男人,脫下褲子檢查,不就馬上知道答案了嗎?這有什麼難的!

 

問題是在法律上驗明男、女用得是染色體檢查。也就是用棉花棒在口腔內沾一些細胞後化驗,看染色體是X還是Y來確認。所以當你的岳父在法庭上有兩位術語上叫公正客觀且無利害關係的證人,及公正檢驗機構出具你的女性證明文件時,你該怎麼辦?當你大吼大叫,說證人是偽證,證明是偽造的,再加上脫下褲子說以目前的醫學技術根本做不出這種男性生殖器時,你認為法官會判你贏還是會判你輸?

 

在事實上,買彩券的錢是你出的,但你拿不出證明;證人和文件都是假的,可你得另打官司證明才行,但至少你目前拿不出這個證明。關於脫下褲子說以目前的醫學技術根本做不出這種男性生殖器這件事,你認為法官會為你擔責任判你嬴?還是寧可以醫學證明為依據判你輸,等你告嬴了醫學機構再回來推翻這件案子?

 

有辦法的律師總是能在法庭上顛倒黑白、自圓其說。雖然聰明的法官知道這些都是障眼法,但依事證斷案,責任是別人扛。若依表象深處裡的事實判,則責任得法官自己扛,這飯碗就會搖搖欲墜。

 

所以打官司得想辦法拿出事證才行,若單憑事實就想打嬴官司,這夢得早點醒才好。

LIU 2013-05-16 22:02:55

法官只是仲裁者, 事證,人事時地物, 兩造之辯論, 有理無理.
堅持自己論點不是不對, 而是要以反方來推論這是否有瑕疵,
各案子不會有相同,最後的判決就會不一樣.
會敗訴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