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4 14:49:13

管 -- 密絲飄


T小姐說:「算算我也在他身上花了十年光陰了,他要是敢不上進,我就扁死他!」

我反覆咀嚼這句話,突然覺得是一種詭異的黑色幽默。



T小姐擁有非常標準的處女作個性,她的愛就是關心,表現關心的方法就是替對方設想。從大學時代,她就開始替她男友設想,畢業該做些什麼工作,一年該存多少錢,服兵役最好先考預官——一個女孩子比男生更清楚兵役的小細節,簡直不可思議。

講到焦慮處,她們兩個人是能抱頭痛哭的。

她常常抱怨,她男友什麼都無所謂的樣子,任何事都要她來操心。那男生我見過幾次,最常看到的就是一臉無奈的神情。幾年前有次我們一塊兒吃飯,她甚至替男友決定了菜色,男生咕噥兩句,似乎不大滿意,她立刻把菜單放下,背一屈,擺出一付「我告訴你為什麼選這個好,我一定要告訴你這個道理」的架勢,話才起個頭,男生就妥協了:「好好好,就點這個」。我在一旁看,說實在並不羨慕這種愛情,一個聽話的男友,可能是許多女人的夢想,可是,那不是不像媽媽在管兒子的。

我覺得那樣不快樂,可是人家的戀情持續至今,將近十年了。

很年輕的時候,我也曾經很努力管過男朋友,依照我對未來藍圖裡老公的想像,去修整現任男人的形象,經常大吵接著小吵,火拼之後冷戰,整整三年之後分手。隔了好幾年再見面,他說:「我知道妳都是為我好」,是,我以為那樣是為他好,可是那幾年,我們都過得並不好。

後來我不大管男友了,喜歡做什麼就去做。

可是有個男友語重心長的告訴我,他喜歡女生管他,相同的,他也喜歡管他的女朋友。他最常對我說的兩句話是:「記得吃飯」和「早點睡覺」。兩者我都做不到,做不到的下場就是吵架,我討厭吵架,所以他問我「吃了沒」,我一定回答「吃過了」,半夜過十二點我就封鎖他的MSN,假裝自己正在睡覺。

我只嘗試過管他一次。他有台改裝的機車,看起來像重機但其實還是白色大牌那種。他騎著去上班,回家時在環河道路飆車,一次下大雨,和他同行的同事滑倒,他對我說他是怎麼在天雨路滑的傍晚、時速破百的同時驚險拐彎繞過滑倒的同事然後緊急煞車,眉飛色舞的敘述那位面部朝下跌倒的同事是如何悽慘。

「很危險。」我說,知道他對他駕車技術非常得意,因此格外斟酌字句,不想掃他的興。「可以的話,騎慢一點。」
「妳怕我受傷喔。」他的語調頓時放的很輕很柔。「其實我也沒什麼娛樂,就喜歡飆車……

然後我就住嘴了。

那管字原來是這樣解釋的。喜歡被管,不表示會聽話,我可以兇一點,然後兩個人就吵架,但一定會合好,因為他感受到非常強烈的關心和愛。

可是我覺得那樣好累。我並不想和他吵架。

所以後來他給了我那種我一直想要的平靜,很和平的分手。




我一天到晚在聽不同的男人抱怨,他們討厭女生管東管西,討厭女生亂吃飛醋,討厭女生查勤。

不過很詭異的是,我知道的長久戀情裡,這些竟都是必要存在因素。
那種管老公像管兒子的戀情。
或許T小姐的十年之戀是上帝因應這份辛勞而給于的賞賜。

而且說真的,當我完全不那麼做之後,也沒有什麼很長久的戀愛出現了。

 

 

 

續上篇,不愛「管人」的下場,免不了常被烙下一句「妳不夠在乎我」。
更嚴重的指控是「妳不在乎愛情」。

心裡充滿很多辯解,嘴巴張開,又閉上,又張開,終究又合上。幾秒鐘之後,心裡想,好吧,既然這不是你要的愛,那就let it go。我想不出還有什麼比這更體貼的事,你說你不想在一起了,我就放你走,還祝你幸福。誰知體貼非但沒有獎勵,反倒獲得一句「看吧妳真的不在乎」的回馬槍,如果我曾經掉過眼淚,說真的,受冤屈的成分遠遠大過於其他。

張愛玲說:「對於大多數的女人來說,愛的意思就是被愛。」其實何止是女人?很多人嘴裡說在乎對方,其實是在乎對方夠不夠愛自己,在乎自己是不是個值得被愛的人。

當愛情變成一種藉由別人的愛來證明自己價值的行為,可想而知是不會快樂的。





對於這種不大喜歡「管」人的作風,有人非常刻薄的丟下一句:「真適合作第三者。」

是呀,也做過,而且很奇異的覺得安心。

和一個「可能成為男朋友的」對象在一起,交往過程總是充滿神秘不安的臆測,他牽妳的手,是一時興起還是承諾動作?他說和朋友吃飯,是男性朋友還女性朋友?他提起以前的戀情,是隨口閒聊還是別具暗示?妳忍不住要猜、要想,一天花上十多個小時展轉思量,慢動作在腦海裡播放相處的細節,宛如鑑識員般分析他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分析對了覺得竊喜,分析錯了覺得失落,心情起伏上上下下,覺得自己越來越在乎他,甚至會為了他感到難受——當妳為了他感受到痛苦時,妳就會錯覺自己有所付出進而希望回報——這根本是愛情的障眼法,我們經常會在一段愛情結束之後,錯愕的不明白自己當初是否被鬼遮了眼,大概就是因為這種障眼法吧。

和「已經有女朋友」的對象來往就不同了。某人是那種典型的出軌男人,有個典型很愛他、也很愛管他的女朋友,並且很乾脆的承認:他並不那麼愛她,但他喜歡被在乎的感覺。

這可以寫篇萬字文加以批判,但從一個和我有些瓜葛的男人口裡說出來,卻覺得這樣很誠實,很好。人都不是完人,我也有我性格上的缺點(真的缺點,不是那種謙虛詞,很多人喜歡開宗明義的說「我脾氣不好」、「我就是容易得罪人」,其實是想暗示自己「直爽」、「沒心機」的成分居多),趨近於邪惡的黑暗面。

而欣賞一個人的優點,不是太難,接受缺點,卻不容易。

有時候我反而異常珍惜這樣的情感。人有很多劣根性是無法改變的,喜新厭舊、追求刺激、跟有錢人交往的幻想、成為萬人迷的渴望……但依照大眾化「忠誠為上」 的戀愛標準,很多話是不能對情人說的。做朋友的時候無話不說,變成男女朋友之後反而處處思量,甚至有時候,某件事你可以讓朋友知道家人知道甚至陌生人都知道,獨獨枕邊人要瞞著,貌合神離常常就是這樣開始的。

某人很經常的告訴我:「我要去接她……」、「我要和她去……」、「這通電話是她打來的……」,那口氣和說今天天氣很好、昨天吃了烏龍麵沒啥不同,「她」的 存在僅僅是一種現象,與我無涉,某人之所以講出來,也不是為了引發我的忌妒或猜測,純粹只是分享彼此的生活,而「她」佔據他生活很大一部份,如此而已。

不用猜疑妒忌的感情,不考慮明天的好處,就是可以專心享受今天。

免不了還是有人要講,妳之所以不忌妒是因為妳對那男人沒有感情。狗屎,我何必和沒感情的男人一睡再睡?

也有人是另外一種講法,覺得男人只是沉醉在不需負責的外遇裡,我以為的「感情」只是自我幻想。

名分這玩意兒帶給人「立場」和「責任」,你得到要求對方該如何做的立場,也得到連帶份量的責任,因為你們是彼此的伴侶,所以得陪對方過生日、得陪對方過情人節、得接對方每通電話……難免有很多時候是人在心卻不在的。沒有名份自然就不同了,這人出現,是因為他今天想跟我在一起,這人和我聊天,是因為他有想分享的東西,他不必應付我,我也不想被應付,他不喜歡逛街,我找別人去,我不喜歡應酬,他有檯面上的女朋友——柯裕棻有篇小說的女主角叫橘子,她對男主角的 態度是「她不想知道我和別人的事。我在的時後心也要在,我不在的時候不干她的事。」我一直記著這句話,有時候也不免覺得弔詭,這段交往一點也不符合「交往」該有的條件,但很奇異的成為眾多感情裡,勉強的成分最少的一段。

吳君如有次接受雜誌採訪,說到她和陳可辛的相處模式,她們就住在兩戶打通的公寓,但留了一道門,甜蜜的時候像同居,吵架的時候門一拉,各自為政。

我私自以為那道門是尊重的學問:即使我們再怎麼要好,也別忘記了,畢竟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信任不是你去逼問對方「你跟誰誰誰是什麼關係」,然後相信對方「只是朋友」的說詞,那太膚淺了。真正的信任是尊重,尊重對方有「保有秘密不和你分享」的權利,這樣的尊重唯有在相信對方不會傷害你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真正成立,或者說,相信對方傷害不了你,相信自己的價值並不由對方的愛堆砌。






然後就繞回原點,當愛情變成一種藉由別人的愛來證明自己價值的行為,可想而知是不會快樂的。

我花很多年明白這一點,所以每當有人跟我說「妳根本就不在乎」時,就覺得異常洩氣。

那就像吃飯一樣,求吃飽,或要吃好。當然我也可以用對方的愛和關心和禮物和甜言蜜語把自己塞得飽飽的,可是年紀大了的人,習於慢慢消化,也不適合煙硝滿天、眾人搶食的吃到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