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2 17:14:16吁
【前女友控】- 飄
前些日子,Paul萬分苦惱的問我,該怎麼樣拒絕一個女人而不得罪她。
「一開始明明說好,只是性伴侶,但她越來越纏人。」Paul說。
『還不簡單?她找你都說沒空就好了。』我答。
「這樣也太沒有禮貌了,難道沒有婉轉但清楚的表達方式?」Paul不想當壞人。
『禮貌?對女人來說,男人只想上她卻不想愛她,就是沒禮貌。』我面無表情的放冷槍。
不是我對Paul那套純泡友理論有意見,而是當同樣的麻煩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時,問題的真正根源,必定在自己身上。慾望城市裡曾說過,要和一個人維持沒 有麻煩的純打炮關係,便不能有任何浪漫,只能「Fuck me, and get out」。我們當然不可能做到這麼絕,至少Fuck後還會喝咖啡、get out前也許吃頓宵夜……,可是像Paul這樣,和對方牽手逛街、打電話噓寒問暖,誰不會誤會?
Paul對自己曖昧的舉動自有一套解釋,他說,他不是不喜歡,只是不夠喜歡,因為,他還是愛著多年前的女友。
又是一個「前女友控」啊……,第一次聽見他這樣說時,我腦袋裡閃過這種嗤哼。
世界上有種男人是「前女友控」,在他嘴裏,什麼都是前女友最好,當妳吃醋,他會說「我前女友比較成熟」,當妳和他爭吵,他會說「我前女友比較溫柔」,當妳們之間什麼事都沒有,他還是會說「妳很好,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和前女友在一起時比較快樂」。
於是,妳好像一個挑戰者,拼命向一個幽魂創下的紀錄挑戰,而唯一的裁判(也就是那個男人)又一點也不公道不公正,搞到妳又累又氣又怨又受傷。直到妳有天突然覺醒,覺得自己像個被耍的白痴,他要是那麼愛前女友,為什麼不回去找她,而他要是覺得妳這麼差,又為什麼要和妳攪和?
我一直把Paul當成這種假扮癡情騙感情的傢伙,所以對他的感情困擾也不怎麼同情,直到有回他默默注意著前女友的網路相簿,並為其中出現其他男人而不開心時,我突然覺得,是不是,我太苛刻偏激了?
畢竟,再怎麼愛、再怎麼想念,日子還是得過阿,有個遺憾在心中,已經夠悲慘了,難不成還要過著和尚般的修行生活,讓自己更加可憐?
『你為什麼不回頭找她?』我問Paul。
「她又不一定還愛我。」
『那如果她愛呢?』
「追回來也不代表一定就會幸福阿。」Paul說:「現在這樣,又有什麼不好?只須煩惱怎麼拒絕別人,而非怎麼不被別人拒絕。」
所以,忘不了、但卻又不積極去追回的舊愛,到底還算不算是愛?
我真的不知道。
也許我們真正忘不了的,不是特定的那個人,而是那段時光的快樂吧?
那是一種運氣,一種非要天時、地利、人和、什麼都對了,才能創造的奇妙幸福。
也許那時候,你還相信付出會有回報,所以不吝嗇給予。
也許那時候,你還相信愛情就是全部,所以奢侈的在對方上浪擲光陰。
也許那時候,你還相信定有更美好的幸福在未來等你,因此邁步向前毫不遲疑,而不像現在,僅存的一點點力氣,只夠緬懷過去。
也或許,真正追不回來的,不是過去的戀人,
而是昔日那個相信愛、勇敢愛的自己。
「一開始明明說好,只是性伴侶,但她越來越纏人。」Paul說。
『還不簡單?她找你都說沒空就好了。』我答。
「這樣也太沒有禮貌了,難道沒有婉轉但清楚的表達方式?」Paul不想當壞人。
『禮貌?對女人來說,男人只想上她卻不想愛她,就是沒禮貌。』我面無表情的放冷槍。
不是我對Paul那套純泡友理論有意見,而是當同樣的麻煩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時,問題的真正根源,必定在自己身上。慾望城市裡曾說過,要和一個人維持沒 有麻煩的純打炮關係,便不能有任何浪漫,只能「Fuck me, and get out」。我們當然不可能做到這麼絕,至少Fuck後還會喝咖啡、get out前也許吃頓宵夜……,可是像Paul這樣,和對方牽手逛街、打電話噓寒問暖,誰不會誤會?
Paul對自己曖昧的舉動自有一套解釋,他說,他不是不喜歡,只是不夠喜歡,因為,他還是愛著多年前的女友。
又是一個「前女友控」啊……,第一次聽見他這樣說時,我腦袋裡閃過這種嗤哼。
世界上有種男人是「前女友控」,在他嘴裏,什麼都是前女友最好,當妳吃醋,他會說「我前女友比較成熟」,當妳和他爭吵,他會說「我前女友比較溫柔」,當妳們之間什麼事都沒有,他還是會說「妳很好,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和前女友在一起時比較快樂」。
於是,妳好像一個挑戰者,拼命向一個幽魂創下的紀錄挑戰,而唯一的裁判(也就是那個男人)又一點也不公道不公正,搞到妳又累又氣又怨又受傷。直到妳有天突然覺醒,覺得自己像個被耍的白痴,他要是那麼愛前女友,為什麼不回去找她,而他要是覺得妳這麼差,又為什麼要和妳攪和?
我一直把Paul當成這種假扮癡情騙感情的傢伙,所以對他的感情困擾也不怎麼同情,直到有回他默默注意著前女友的網路相簿,並為其中出現其他男人而不開心時,我突然覺得,是不是,我太苛刻偏激了?
畢竟,再怎麼愛、再怎麼想念,日子還是得過阿,有個遺憾在心中,已經夠悲慘了,難不成還要過著和尚般的修行生活,讓自己更加可憐?
『你為什麼不回頭找她?』我問Paul。
「她又不一定還愛我。」
『那如果她愛呢?』
「追回來也不代表一定就會幸福阿。」Paul說:「現在這樣,又有什麼不好?只須煩惱怎麼拒絕別人,而非怎麼不被別人拒絕。」
所以,忘不了、但卻又不積極去追回的舊愛,到底還算不算是愛?
我真的不知道。
也許我們真正忘不了的,不是特定的那個人,而是那段時光的快樂吧?
那是一種運氣,一種非要天時、地利、人和、什麼都對了,才能創造的奇妙幸福。
也許那時候,你還相信付出會有回報,所以不吝嗇給予。
也許那時候,你還相信愛情就是全部,所以奢侈的在對方上浪擲光陰。
也許那時候,你還相信定有更美好的幸福在未來等你,因此邁步向前毫不遲疑,而不像現在,僅存的一點點力氣,只夠緬懷過去。
也或許,真正追不回來的,不是過去的戀人,
而是昔日那個相信愛、勇敢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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