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6 16:48:09

Interpretation






無法信任,就不想再跟對方說什麼。

 

從前,尚可耐著性子相處,甚至溝通,也不覺得包容算什麼犧牲,因為覺得可以,也願意。要是願意,吃虧一點無所謂,遷就一下不會覺委屈。

 

一直不習慣宣揚,因覺如此態度行為像要彰顯輝煌功勣,以博取感激、同情或更多愛情。然而,我本就無此需要,也就不必攻於心計。反正,從沒為愛情勉強,無謂長遠以後生出許許多多的厭怨及委屈。

 

也不注重所謂公不公平,那是最無稽的執著,個人認為,只要對方願意接受,公平和合理根本是完全不必要的;最近因一直被對方抱怨,她從來不是願意,只是被逼表示願意,因為我沒有容許她選擇的餘地,而對於她的要求,我卻不曾接受過。她不認同,愛情並不需要公平和合理。


有這麼一面倒的局勢,到底又是誰的責任?是有人太苛刻,還是有人不斷退讓?檢討中,我沒有結論。


或許,公平在愛情裡面該有些比重。

因為她接受我種種要求,所以我也應該等同地接受。

因我不喜歡她跟誰交往,所以我也得接受會失去某些人。

 

諸如此類。

 

早前聊開了,順道把舊問題搬出來打比方,結果又吵了起來。我們不僅價值觀存在極大分歧,甚至,就對方看來根本是單一個問題,對於我來說,可能認為那壓根是兩件分開的事情,不能混為一談的。我們連對字眼的意思,也有著不同理解。

 

雜雜瑣瑣的小問題,先要在字面意思上達到共識,再協調價值觀,最後才有機會解決問題。而問題不單一個,也沒可能一次性的解決,是必需就逐個問題重覆步驟,這樣已經夠冗長厭煩了。莫論當中,會有多勞氣傷人。

 

其實,已非願不願意,而是連溝通都無法。

 

而我們吵最兇總因我要求有點私人時間及空間,現在才願意來協調,會不會有點太晚?感覺又會不會回來?幾天了,我依然提不起信心。

 

我表達方式不直率,與平日做人處事的爽快作風完全判若兩人。懦弱而又無法依賴對方的時候,我往往表現得惱怒及冷漠。最奇怪的是,可不可以依賴的基準,又是自顧自的訂下來,從不曾詢問過對方。

 

昨天晚上,有感她是生著悶氣地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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