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逾期加倍罰擬放寬 政府被轟年超收36億 未來將調降罰鍰
轉載 2009年10月05日蘋果日報
罰單逾期加倍罰擬放寬 政府被轟年超收36億 未來將調降罰鍰
【李姿慧╱台北報導】交通罰鍰逾期加重處罰規定,將出現三十年來首度變革。
交通罰鍰目前採四級距標準裁罰,罰單只要過期,大多會被重罰一點三到一點五倍罰鍰,立委也批評規定不合理,質疑政府每年因此超收三十六億元罰金。交通部內部近日已敲定修正草案,研議將逾期裁罰標準改為三級距,並降低罰鍰金額,預估最快明年七月上路實施。
首度變革
交通罰鍰現依繳款日期分四個級距,包括期限內繳納、逾期三十天內、逾期三十到六十天、逾期六十天以上,遲繳交通罰鍰,動輒會變成本罰的二至三倍。
以汽車無牌駕駛為例,期限內繳納只要三千六百元,逾期三十天內罰鍰增為六千元,
逾期三十到六十天則罰鍰飆到八千四百元,超過六十天就爆增到一萬零八百元、
為本罰三倍。
重大違規維持重罰
立委管碧玲曾質疑交通逾期罰鍰不應加倍罰,批評政府每年至少因此超收三十六億元逾期罰金。
交通部官員指出,裁罰標準將改為三級距,以往逾期一個月就加重罰鍰,將延長為二個月,罰鍰也會調降,如汽車無牌駕駛罰三千六百元,未來逾期六十天才加重罰,金額可能從八千四百多元降為六千到七千多元。
官員表示,汽機車逾期罰鍰繳款壓力將變小,但大客車或大貨車的肇事危險性高,攸關安全的違規行為將研議加重罰鍰,汽機車駕駛如有酒駕或闖紅燈等危害安全的違規行為,仍維持重罰,即使放寬繳納期限,也不調降逾期加重處罰金額。
最快明年7月上路
罰鍰級距變革案已敲定修改方向,由交通部審查中,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查,如立院同意則不必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母法,交通部即可逐條討論新版裁罰基準表草案,並敲定罰鍰金額,明年初送立院審查,預估最快明年七月上路。
民眾陳士庭批評,感覺調整幅度變動很小,政府沒誠意要減輕民眾負擔,罰金因為是算法不同才小幅變少,但還是很貴,政府只是延緩繳罰鍰逾期時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