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2 12:39:44哉疹

七百,誰的驕傲





力爭每一張選票,著實是一個令選民感動的口號。力爭每一張選票,力爭每個選民的支持,力爭每個選民的認同。

非常的惑動人心,是的,如果這是一個七百萬人一人一票的選舉。

在一個八百人不到的選舉裡,豪奪七百個提名,力爭每一張選票,卻變成剝奪其他人參選的可能性的借口。這樣的氣勢,不但強勢十足,甚至霸道非常。

其實遊戲的開始從來就不公平,誰人稱王早是蓋棺定論,今天只不過是提早結束這場無聊的遊戲罷了,至於那些從一開始就注定是配角的,就算是連上場的機會也沒有,大概也只能回家咬咬手絹,躲進被窩偷偷掉眼睙了,我又可以不平什麼呢?

小曾說:「若一百個提名都拿不到,便代表他得不到選委和香港人的認同。」這句說話的潛台詞可以是:「哼!只有那八百名選委才算是香港人。你們?大概只能免強算是財閥們下被壓榨的奴隸罷了。」真狠!小曾,老師沒教過你嗎,香港有七百萬人,八百人只不過是萬之一,有什麼好神氣呢?什麼?跟我說代表性?枉你是個公共行政碩士,最基本的統計學你懂是不懂?隨機啦,隨機是抽樣的基本,只有隨機抽樣下產生的樣本才具有代表性的。你看你看,那八百個選委都是什麼人?又是怎樣產生的?你應該比我更清楚才是。這樣的零代表性選委你還好意思跟我炫耀?別說七百,就算拿足八百票,我還是不認為你的勝出是具有丁點代表性的。對不起,無關民望,這是整個選舉制度的根本問題,始終我只能承認及信服於民主制度下產生的當選人。

這樣的所謂選舉,市民大眾固然不能「選」更不能「舉」,可那些選委,也好不了多少,沒有「選」,只有「舉」的份兒。不是「推舉」的「舉」,是不得不順從阿公的意思「舉手」同意的「舉」。「選」?一條單項選擇題,選什麼?再多的票又如何?

誰人不想贏得漂亮,個人認為獲過半數支持己經可算是贏得相當漂亮利落。難道以七百票高票當選才能配襯出你眾望所歸的形象?還是當年董董以七百一十四票超高票自動當選讓你覺得最少得有七百票,否則下不了台?別忘了,董董坐擁七百票又如何?當年那個市民是真心的希望他連任?兩年半後的今天還不是黯然下台換你上場呼風喚雨?還不明白嗎?凡事太盡,緣分誓必早盡。對了,忘了你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佛偈你應是不明白亦不相信的吧。

七百票,該是我們香港人的驕傲?還是你個人的虛榮?

說來說去,力爭七百只為滿足你那好大喜功的虛榮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