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4 12:16:17joyce

修平技院講師違約離職 被罰335萬

<<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

台中修平技術學院講師簡君因違反與校方合約離職,被罰三三五萬元,他的母親林秀魚抵押祖產為兒子清償罰款,但愈想愈不甘心,告到教育部。教育部認為這是老師與學校之間的「私人契約關係」,無權置喙;校方亦堅持一毛罰款都不退還。簡家無奈之餘,轉向本報揭弊專線求助。

據本報記者查證,三年前,簡君在台灣科技大學工業管理所修讀博士學位,並前往台中修平技術學院應徵工業管理系專任講師。校方有意聘用他,但因他仍是台科大工業管理所博二研究生,擔心他取得博士學位後,會轉到其他大學任教,於是要求他簽具一份切結書,保證取得學位後,自願留校服務「進修年限再加一年」的時間。如果提前離職,必須賠償「於學校服務期間所支領全部薪津兩倍」的違約金。

修平技術學院校長林寶琮表示,他當時親自與簡君談,並請他回去認真考慮一周後再作決定。但簡母林秀魚說,簡君太善良、涉世未深,當時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下這份切結書。

簡君獲聘為修平工業管理系專任講師二年後,取得博士學位,從講師晉升為助理教授。依據切結書,他必須在修平繼續服務三年後才能離開,否則就要賠償違約金。

但簡君服務滿一年後,也就是今年暑假,找到國立台中技術學院助理教授教職。因公立大學一職難求,兩年後未必有機會進入國立大學任職,因而他痛下決心離開修平。

簡君申請離職,校方依據切結書罰他違約金。林寶琮說,簡君在修平任教三年,總共支領了二五○萬元薪水,根據切結書,必須罰他雙倍(六年)約五百萬元的違約金。但校方「從輕」認定,只罰他四年薪水三三五萬四千餘元。

林秀魚說,校方以拒開離職證明「逼迫」兒子支付罰款;簡君急於要取得離職證明,又在「雙方資源條件懸殊的不對等關係下」,迫於無奈,只得「暫付該超額款項」。

林秀魚說,簡君已在台中成家,並需支付高額房貸,本就兩袖清風,根本付不出三百多萬元。母親不忍看著孩子繼續留在那種「惡劣的環境」,於是噙著淚水,將兩老棲身的老房子拿去抵押貸款清償罰金。

教育部表示這是「老師與學校之間的私人契約行為」,且普遍存在於許多私校,無法介入處理。修平校方也表示,校內還有四十多位老師有簽進修切結書,不能壞了規定,堅持不退任何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