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7 10:58:00joyce

失手殺夫 菲國新娘判七年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93.02.27>>

 菲律賓婦女莉莎遠嫁來台,卻因家中財務吵著要離婚,遭丈夫張國強痛毆,莉莎拿起水果刀反抗,失手切斷丈夫的左腿動脈,血流過多致死,最高法院昨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莉莎七年有期徒刑定讞。

 本件外國新娘因家庭暴力失手殺死丈夫案,發生在桃園縣龜山鄉,去年三月,莉莎為了家中財務及協議離婚問題,與丈夫張國強爭吵,張國強憤而抓住莉莎的頭髮,並以皮帶勒住頸部。

 莉莎掙扎時,張國強碰到高出地面的和式地板,跌倒在地板上,莉莎趁機到廚房拿取水果刀反抗。張國強仰躺在地上,抬腳踢莉莎的水果刀,莉莎持刀刺向踢來的左腿,恰巧切斷左腿動脈,造成大量流血。心慌的莉莎急忙向鄰居求救,但張國強仍因大量流血送醫不治。

 本案一、二審均依傷害致死罪判莉莎七年有期徒刑,但是,張國強的母親及兄長都不滿意,認為莉莎顯然有殺人犯意,不應只依傷害致死罪論,不過,檢察官論告時,還是秉公立場,表示莉莎所刺並非要害,而且只刺一刀,立即向鄰居求救,莉莎顯然並無殺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