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7 16:36:06Camille

文字獄女子408

一直做自己喜歡的興趣,例如:創作

最後若得到金錢,它會是算一種獎勵的報酬

但是為了錢,而執著去努力耕耘,是否...本末倒置?

我不否認,社會是現實的,需要有收穫、有利益

所以我支持讓創作者有收益的平台

但是!

是不是每個人在平台上都單純只是一心熱愛創作?

這其實又是很見仁見智的事情

一昧計算自己每篇最後能得到多少錢,是不是走偏了?

或許,創作該講求自己如何透過作品與世界交流吧!?

該吸引的...許是相同頻率圈子的人們,一起做相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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