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5 10:27:49Camille

目憐救母

我的健忘在於我記得看過的某本書的內容

但是書名跟文句我沒有在記憶與背誦

這篇想講的是~~~

有心理觀點,為精神疾病受苦的小孩,都是為了拯救母親

若是宗教觀點,就是為了家庭承受因果業報

其實,不管哪一種說法,本質都在於受苦的人的心,不忍他人受苦

家庭與母親,都是一個人一生中最深的羈絆

不忍他人受苦,也有很多種成因

符合家人們的家規與期待,不敢做自己?

一昧地當乖小孩,人生不能有自主選擇權?

藉由生病,讓主要照顧者學習如何轉換人生?

有興趣的自己去做功課吧!

每一個人的出生,不可能都是無意義的

家裡有精神病患,照顧者很辛苦?

嗯,或許吧

那麼,能不能反位思考?

你們做了什麼讓病人發作了精神病?

一個巴掌拍不響,沒有人在上演獨角戲

永遠檢討精神病患者,怪東怪西

要不要從最根本的源頭去改變?

置身事外,很容易;丟給專業,也很容易

不要每次都在亡羊補牢,怎麼這樣、怎麼那樣

想想我們需要什麼社會價值的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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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爸 2021-11-25 13:57:24

是呀!
男主角在好發期(18-30歲)發作,仍然讀布朗大學研究所,就業後在麻省理工認識了女學生,結婚生子,發病,就醫,回母校工作,與一群
天才的學生研究,討論,發表論文,意志力及新藥的問世,終於克服困境...
最重要的支持者:夫人,大學同學和醫療團隊成全了,也造就了這位曠世
天才與瘋子一線之隔的諾貝爾得獎者--約翰 納許.

版主回應
我是25歲時發病。
有過停藥、再發病、再停藥、再發病...。時間點已經不重要。
所以後來醫生不敢停藥,也開證明讓我去申請醫療費部分減免。
雷爸也可以看看電影《時時刻刻》,當年妮可基嫚因此得奧斯卡影后
2021-11-25 14:29:20
雷爸 2021-11-25 13:27:41

你的心聲足以令人反思及認識精神病
所謂精神病通常分類有三種:
知覺失調症,精神官能症和情緒症
以上病患在發病時一定要就醫,嚴重的狀況得強制住院診治.
目前台灣開始逐漸重視這種疫病患者的權益:
1.,修正禁治財權的名詞, 由監護人保障子女的法律權益.
2.醫學上的精神分裂症調整為知覺失調症.
3.有精障手冊者,每月可領取身心障礙者的補助金.
4.社服機構的志工陪伴時同理心的支持,提醒遵醫囑定期定量服藥,回診及提供應知道的社會支持及服務.
有病識感的病人能做到以上幾點,就與正常人一樣了.
最後,提供一部好來塢的鉅片:美麗境界--幻聽幻覺的精神病患得諾貝爾獎的真實故事!

版主回應
對喔!病人有病識感,是我認為最重要的立基點。
因為有病識感,所謂的治療才能夠有所推展。
美麗境界,我有看過。很喜歡喔!
2021-11-25 13: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