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16:44:20Camille

罪不及童

新聞台講的都是口水、車禍、情殺、奧客、暴力事件.....

所以我不愛看新聞!

到底,成年人吵架分手,把對方稚齡小孩扯進來,算什麼?

跟對方原生家庭不和,早早分道揚鑣,對彼此不是都很好?

價值觀不同,有必要公布照片外加指名道姓的公然侮辱?

或許當事人只是要討拍拍,但這樣真的不聰明。

談的到底是愛?還是需要?

不懂的,請看茜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jecbzEdMU8&list=LL&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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