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16:44:20Camille
罪不及童
新聞台講的都是口水、車禍、情殺、奧客、暴力事件.....
所以我不愛看新聞!
到底,成年人吵架分手,把對方稚齡小孩扯進來,算什麼?
跟對方原生家庭不和,早早分道揚鑣,對彼此不是都很好?
價值觀不同,有必要公布照片外加指名道姓的公然侮辱?
或許當事人只是要討拍拍,但這樣真的不聰明。
談的到底是愛?還是需要?
不懂的,請看茜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jecbzEdMU8&list=LL&inde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