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4 18:37:32Camille

噗得好沒勁

噗浪呢,其實從來都沒善用過,沒有以前的巴布喜歡。

覺得它的時間軸,找起文章來很不方便,所以就沒很愛用。

加上臉書比較紅,噗浪其實沒幾個人,所以更不常用。

現在會噗,都是看過噗友的發言後,發言當作個標記。

讓自己知道上次看到哪兒了,有點像小狗做記號一樣,哈哈。

總之,還是部落格好用,搜索方便,便於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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