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8-18 21:37:43ㄚ籬

過客

我以為,我是這座城市的過客。所以,我記不住街道名稱,我只知道7-11與麥當勞,其他的,都有勞旁人。生活,奇異的也未曾不便。

天氣熱的夏天,煩躁的想出去走一走。站在電梯口,突然聽見劉若英的歌,想起她唱著遇見舊情人的場景,她說總是在鏡前一遍一遍練習:好久不見!你近來好嗎?結婚了?真是恭喜啊!可惜當真碰面的那一天卻是最落魄的時刻,張大嘴卻吶吶說不出話來,只能倉皇而逃。我看著電梯鏡中映照出自己的T-Shirt、短褲,無妝的臉有著深青的黑眼圈,如果,換作是我呢?

黃昏的地面含著太陽的餘威,我不經心的跨進通往麥當勞的巷子。其實我也曾練習過,多年未見的他出現在同學會裡,雖然早有心理準備,第一句話卻是生疏的連自己都好笑。那一天,我和他之間坐著別人吧,其實我想要對他說些什麼的,他似乎也是,只是到了最後,我們什麼也沒說。

走了很多遍的巷子,不知何時出現幾個小攤子,或許是存在已久了,我卻不注意。綠豆薏仁湯、粉圓冰、花生豆花…,好好吃的樣子,攤子看來舊舊髒髒的,也不像是新開的…我的眼睛究竟在看什麼?我有個無聊的想法,或許有一天,我會在街上突然遇見那年十五歲的他與那年二十一歲的他,然後呢?我只是想再見面,笑著說:我很好,相信你也很幸福。

我喜歡吃麥當勞的巧克力聖代,挑個靠窗的位置,窗外的霓虹燈閃爍著,一群應該是十七八歲的孩子嘻嘻哈哈的走過去,這是快樂的暑假週末呢!我大口大口的舔著冰淇淋,街景,其實在台灣都差不多嘛—現在,你在做什麼?同樣注視著差不多的街景嗎?

回去吧,我把剩下四分之一的薯條與喝了一半的檸檬漾丟入垃圾桶。重新踏上既熟悉又陌生的巷道,回去吧,我要打電話給你,就說—我想你。

幾歲與幾歲的他,全是過客;而你,才是我的歸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