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4 13:36:16jorgechwx4

「勞動事務法」尋求勞資兩邊皆有益

社會中心/綜合報道

「勞動事宜法」將於明(109)年1月1日上路,該法明定勞動訴訟原則上應先行調解,由1位法官及2位勞資專家構成「勞動調整委員會」。

2位勞資專家近似國民法官之概念,勞動調整委員在調整程序中,等於是訴訟程序中陪席法官一樣,如許的制度也是希望勞動方面的專家來參加法式,讓法官對於勞資之間紛爭事實的認定,更有效率。現領工作

訴訟有勝敗輸贏,且訴訟法式不但耗費人力、時候、金錢等各項本錢,也容易傷感情,況且勞工與僱主打完訟事,雙方的關係常常已經破裂難以回復。

是以勞動調整可讓勞雇兩邊在較為平甯的環境下,配合尋覓對雙方都有益益的解決方案,也可藉此機會更認識彼此的需求。    

司法原則上仍以和為貴,但願讓紛爭和平解決,維持勞資關係的協調。有關「勞動事務法」相幹條文內容可至司法院「勞動事務法專區」查詢。

勞動事宜法專區 https://www.judicial.gov.tw/work/work2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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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5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