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0 12:54:45陳約伸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台北

  自從我和淑玲搬到台北吳興街"台北醫學院"對面某棟公寓居住,便開始不斷接到奇怪電話,不論白天夜晚,清晨夜半,每天都會接到許多通打錯的電話--不同的人,各式各樣的藉口--找人,找地方,找公司行號,找松山車站;說國語,說台語,說英語~~~

  即使我們換了住處,此種情形依然持續。一開始我們還耐心回答--"你打錯了!"

  數年之後,我們已經失去耐心,一聽到這樣的電話,就直接掛斷。

  大約在2000年,我們住在永吉路時,某一天我獨自在家,接到一通電話。對方以冷硬的口吻,快速的語調(像是在唸稿子),劈哩啪啦說了一堆。大意是說,他們是某某時報,以電腦選號抽獎,抽到了我們的電話號碼,恭喜我中獎了!獎品有--兩支手機,兩輛機車,兩張電影票,兩張旅遊券,兩盒禮品,兩個~~~~

  我沒等她把話說完,便將電話掛掉!

  一直等到回到高雄,看到新聞報導,我才知道當年接到的那通電話,就是所謂的詐騙電話。如果我把話聽完,對方應該會假藉扣除手續費,教我到提款機轉帳,只要按幾個鍵,就可以把受害者的存款滙到詐騙集團的帳戶裡。

  不過,我還是有些後悔,或許我應該有些耐性,聽對方把話說完,會不會到後來,對方會說出--兩棟豪宅,兩艘遊艇,兩座小島~~~通通要送給我!!

  可是要領取這些獎品實在太麻煩了,

  所以,乾脆就全部送給打電話來的這個人好了!

高雄

  使用公立圖書館的電腦上網,有諸多不便。我和淑玲曾經想要擁有自己的電腦,便到某家電信公司申辦門號。當天很開心地抱著一台手提電腦回家。不料,大約晚上十點過後,電腦便出現異常。畫面一直出現"程式正在更新"的訊號,無法上網。到了隔天早上,情形依舊。即使勉強連上網路,速度也非常慢。(後來我們才知道,這應該就是所謂被植入"惡意程式",或是"病毒"的結果)

  我們很失望,趕緊拿著電腦回到原店家。店員說沒遇過別的顧客發生同樣情形,也不明白為何會如此,建議我們送修,或換一台新的電腦給我們。

  才買不到二十四小時的電腦就要送修,會不會太說不過去?況且不斷出現更新程式的訊息,應該和硬體無關吧?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這批長年竊聽跟蹤我們的歹徒,透過他們的作惡人脈所搞的破壞!!

  這批歹徒無所不用其極破壞我們的一切,不論無形的名譽或有形的物品!他們作惡的速度如此快速,在短短幾個鐘頭之內,就藉著網路傳輸病毒進入我們的電腦,實在可怕!

  於是我們決定退貨,不買了!銷售人員於是將預收款3600元退還給我們,該辦的手續都辦好了,該簽的名都簽了。她很抱歉地說,雖然我們使用不到二十四小時,上網的費用還是要以日計,一天800元。

  一星期過後,我們收到帳單,立即到便利商店繳納。就這樣,我們不但無法擁有自己的電腦,還平白損失了八百元。但如果我們堅持擁有,日後電腦必定不停送修,很快就會故障報廢,月租費卻依然得照繳,屆時我們的損失會更大!

  原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結束,不料,過了一個月左右,我們竟然收到郵局的掛號通知單,前往領件,竟是一張"X旗銀行"的支票,金額3600元。

  這是怎麼回事?那銷售人員明明當場把錢退還給我們了,他們公司為什麼還寄這張支票給我們??

  我們將這張支票拿到最近的門市,請他們查明。門市人員在電腦上查來查去,查了半天,說帳面上沒有問題,這應該是總公司的"錯誤"!

  於是我們將這張"錯誤的支票"還給他們,還請他們影印蓋店章,表示我們已將支票歸還。

  回到家後,心裡有些惱火。這麼大一家公司,怎麼可能會犯這種錯?!要亂開支票給我們,何不乾脆大方一點?如果上面的金額是三億六千萬,或許我們就收下了!

  我很生氣地說--如果他們公司要退還那八百元的日租費,我就會收!

  這話才說了不到半個月,我們又收到一張支票,這次的金額不多不少,正是800元!

  哇~~這批躲在牆壁那頭的竊聽賊簡直如天神一般!!!

  我們的願望,他們竊聽到了,就為我們實現了!!!~~~

  於是我們拿著這張八百元的支票,再度到那間最近的門市去,請他們查明,為什麼又犯這種錯誤?難道他們要把800元退還給我們嗎??

  門市人員查了半天,搖搖頭,不是退費,依然是不明原因的"錯誤"!

  這麼大的電信公司,其會計出納部門必定有著完備的管控制度,一樣的錯誤,竟一犯再犯;支票亂開,不斷浪費郵資寄給我們,究竟是什麼道理??

  難道天上除了落下雨水及鳥糞,還會掉下禮物嗎?!

  犯第一次錯或許是"失誤",犯第二次錯根本就是"白目"!

  這其中必定有鬼!就是這批長年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歹徒所搞的鬼!

  別人或許真會收到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我們兩個莫名其妙被害到連一個糊口的工作都找不到的弱女子,卻不可能遇到這樣幸運的事情!(是幸運嗎?)

  如果將這兩張支票據為己有,拿到銀行存進戶頭,就是"侵占罪"及"不當得利"!這點法律常識,我們還有所具備。就算沒有法律常識,任何人都應該知道,不屬於自己的錢不應該拿!就如同提款機變成吐鈔機,不斷吐出鈔票,將那些錢據為己有的人,一樣犯了侵占罪!

  由此可見,這批長年謀害我們的歹徒,其犯罪手法有多陰狠狡詐!處處挖坑設陷,希望我們一時不察,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我們被勾起貪念,將支票據為己有,或者安慰自己--是對方主動寄給我們,並非我們主動索取,就算有錯,也是對方的錯,不是我們的錯~~~

  我們就成了有罪之人!於是這批歹徒事先造的謠言都會變成真實!!~~~

  其實每天都在犯罪的是這批歹徒!!!!

  我們發現之前,他們偷竊;我們發現之後,他們搶劫;我們盡力揭發他們的犯罪惡行之後,他們想綁架殺害我們!謀害我們如此長久的時間,不斷造謠與我們亂扯關係,並在暗地裡羅織我們不少罪名,除了將自己的犯罪惡行合理化,還試圖阻止不相干的人相信我們,幫助我們~~~

  這樣的惡徒,勢力如此龐大,作惡的人脈如此深廣,絕不因小惡而不為(何況是大惡)!!並為了能夠集結各方勢力,共同加害我們兩個陌生女子,而洋洋得意,狂妄囂張,不可一世!!

  我們沒有跳下歹徒所挖的陷坑,因為我們知道----

天下不僅沒有白吃的午餐,連早餐,晚餐,宵夜,零食~~~~~

也都不可能白吃!!!

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陳約伸與孫淑玲的住址)

緊鄰我們兩邊的鄰居都是在牆上裝設竊聽器,日夜竊聽我們兩個陌生女子隱私的變態歹徒,我們不認識他們,與他們毫無瓜葛,更不明白他們為何要長年謀害我們,破壞我們名譽,人際,生計,所有他們能夠破壞的物品,不論有形或無形~~~~~

不論緊鄰我們的這兩戶,表面是從事何種行業,他們真正的職業,其實是歹徒;主要的收入來源,皆是不義之財,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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