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孫淑玲兩個弱女子目前的住址--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緊鄰左右兩邊的住戶,表面像是尋常人家,暗地裡都是長年對我們做壞事的歹徒。這一,二十年來,他們的犯罪惡行,計有---- (一)不論我們搬到哪裡,他們都派人到隔壁當我們的鄰居,或收買原有住戶加入他們的做惡行列。(目前我們居住的地方,便有許多住戶與之聯合,共同犯罪。)
(二)在牆壁上裝設竊聽器,擴音器,偵測器,竊聽偵測我們在屋裡的一舉一動。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
(三)長年嚴密監視我們的行蹤,我們一出門,便派出人馬跟蹤埋伏,在公共場所一樣竊聽竊錄我們的談話。
(四)趁我們不在家時闖空門(不論我們搬到哪裡),偷盜毀損物品;裝設高科技做惡器材。
(五)在我們去過的地方,可能會去的地方;對我們接觸過的人,或可能接觸的人,散佈謠言,編織做惡藉口,誘使他人加入一同監視,敵視我們的行列。
(六)捏造莫須有的事情,誣指我們和他們有骯髒的瓜葛或牽扯,以達到誣衊我們名譽的目的;更藉此破壞我們的生計與人際,意圖謀害我們至死!
(七)以各種方式恐嚇我們,意圖使我們心生恐懼,不敢在自家屋內,揭發或控訴他們對我們的犯罪惡行。
(八)在我們進出家門時,恐嚇驚嚇我們,使我們畏懼害怕,不敢在自家門口多做逗留。
(九)長年在白日深夜製造各種噪音,再以擴音器擴大,傳至我們屋內,既騷擾我們,激怒我們,又達到損害我們健康的目的。
(十)明知我們已經知情,還要繼續竊聽,形同強盜;一面竊聽,還一面挑釁,企圖使我們每日生活在恐懼與憤怒之中,其心歹毒。
我們不知道他們是誰,又為什麼長年謀害我們?利益何在?仇怨何在?只知道他們似乎很自豪,因為背後有勢力撐腰,便敢大聲在我們門口嗆聲--竊聽妳們又怎樣?
這篇文章發表之後,依常理而言,這批歹徒鄰居應該會聯合起來誣告我們。但是我們猜想,他們不會!因為這批做惡不合常情的歹徒,最想做的應該是--殺人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