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30 22:17:24jumperr

呵。。(簡單的說)

交朋友的準則噢。。

不知道啊。總是要看到人才算數吧。

沒交過網友,也沒這個打算。只是愛在FB上跟比較少見到的朋友打屁而已。。

至於貢咪噢,應該不算網友,因為我們在網路上根本沒講過話。

(雖然我們兩個都很愛玩個遊戲叫做,哈,不講話你來猜猜看~~)

網路只是一個工具,新聞台部落格都是,我也不是布洛克。。我小舅媽才是。

我只是愛亂寫東西。從來沒想過在這上面認識人,所以是匿名的。

我跟他是運氣好,碰巧地遇到之後沒有人轉身,知道是他的時候我也很驚訝。。。

人生海海啊。。更巧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彼此還是覺得有想要認識對方的動力的。

我們不是網友約見面,我們只是遇到,互相被吸引,然後才發現原來我們ㄧ起在網路上亂蓋房子已經ㄧ段時間了。 。。。是吧。。~親愛的~啦~(他現在是洞穴模式。。XD)

有任何進ㄧ步的問題,歡迎親自問我。

(小爪我寫這篇的用意只是希望知道這個新聞台的人們,可以體諒,經過這麼多年,我也長大了,不需要在網路上講話然後成為呈堂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