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5 21:25:22冥界

廣告的效果取決創意的展現

許多人為了將商品『有效的』呈現在消費者面前,最常做的就是打廣告,但放眼望去所有大大小小的廣告,能夠讓人印象深刻的,卻是屈指可數,為何?

簡單的說:就是不了解消費者的心態與口味。

某些的廣告內容之所以能吸引人,那是因為行銷的企劃者,能真正的了解消費者的心態與喜好,更能抓得住絕大多數消費者喜歡看的內容是什麼。

要知道,一個好的廣告,不是廣告主或者是產品的銷售者說了算,而是當廣告展現出來之後,所給人的印象與觀感,是否能真正的契合產品的優點,這才是真正所謂的廣告效益。

比方說目前有許多讓人印象深刻的廣告,例如像似:京都念慈安枇杷潤喉糖、維力炸醬麵...等,除了有創意、夠噱頭之外,就是知道消費者的喜好與口味。

這裡所說的是消費者針對商品廣告的內容,而非是商品本身,雖然每個人的廣告喜好不同,甚至還有人根本就是不看廣告,因為相同類型的廣告看多也是會煩。

不管是電視廣告、平面廣告、網路廣告、路上的T霸、廣告招牌的,都是在利用有限的空間,來展現與眾不同的創意內容。

但是若是說廣告內容看來看去都大同小異,重覆播放的次數又過多,吸引人的魅力當然會大打折扣,這樣花再多錢做的廣告,怎麼會展現出廣告的效益來?

廣告的創意不只是在廣告內容而已,包括了形態、外觀、張力、噱頭、顏色、感觀....等等,缺一不可。

創意的展現不是自己看得爽就好,而是要符合時下的潮流、感觀與接受度,用創意的包裝來展現商品的獨特性跟與眾不同性,正如同商品的廣告,絕不能有太多的相似度。

讓我來打個比方:一般的文字廣告,頂多就是加些圖案、弄些花邊,然後呢?跟市面上所看到的眾多的廣告文宣有何不同?

因為這類的文宣內容沒什麼吸引力,且外觀更是乏善可陳,絕大多數都是看一眼之後就丟在地上,業者花了時間跟金錢去印這些,卻不去要求效果,豈不是更加浪費?

同樣的道理,套用在其它的廣告工具上也是一樣,花了大把的時間跟鈔票,做出來的內容無法讓人產生感觸,那就算廣告播再多、打再兇,所能得到的效果依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