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 結婚 聘禮 禮俗 迎娶 歸寧 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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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預訂喜宴餐廳及菜單(結婚旺季時「喜宴」預訂不易,宜六至二個月前儘早洽訂)。 | |
8. 喜帖設計印刷。 | |
9. 寄發喜帖。 | |
10. 開列婚禮幫忙親友名單(含男女儐相、男女花童、證婚人及工作人員)。 | |
11. 訂製西裝、新娘平日服飾及內衣。 | |
12. 選購新床、傢俱、佈置新房。 | |
13. 選購嫁粧百貨、家電。 | |
14. 預租禮車(親友有名車者可洽借,或洽禮車租賃公司、攝影公司)。 | |
15. 預訂捧花胸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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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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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娶」及「成婦、成婿之禮」流程建議
1. 喜車由男方擇吉時出發(喜車數取偶數,且新郎新娘 所搭乘喜車通常不在第四部),將抵女方家門附近, 開導車即放 鞭炮傳達消息。 |
5. 新郎將「喜花(捧花、胸花)」雙手親手送給新娘(原新郎 、新娘「男右女左」面
向神桌,兩人同時「左右轉」成「面對面」),兩人相互行三鞠躬禮。(行禮後,
兩人再轉向大廳門口方向,成「男左女右」),新郎新娘(男左女右)一起走向大
廳門口。
6. 新娘向父母及長輩與家人辭行,並接受其祝福。
7. 新郎扶新娘(男左女右)上禮車,再從另一門上車。(男方親友立即邀請女方親友
上喜車。)
8. 喜車開動,女方應鳴炮示吉以避邪,女方主婚人持一碗水潑 出去。
(代表:嫁出去 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不要再回來,即不要再「改嫁」之意。)
9. 喜車開動之同時,新娘從車窗丟出一把扇子讓弟妹撿。(俗稱「放性地」﹝扇地﹞
,或表示「留善(扇)給娘家」。因整把「扇子」用紅紙圈封著,又有「感情不散
」之意。)
10. 喜車抵男方家門時,男方立即鳴長炮歡迎。媒人先進廳門,取鉛粉(鉛、緣諧音)
在手 (或洒在地上)唱道:「人未到,緣先到;進大廳,得人緣」。( 男方禮請女方
親友下車)
11. 新郎先下車,男方由一男孩捧紅漆喜盤,內放兩個大蜜柑(橘),以示吉祥甜蜜,開
車門恭請新娘下車,新娘給該男孩一個紅包 ,俗稱「拜 轎」。( 男方請一位「全
福」婦女長輩扶新娘下車,男方給該「全福婦」一個紅包。)
12. 男方廳門檻前需置「火 盆」,新人過火避邪及昌旺。亦有用「 踩瓦 片」破煞,或
用「檀香、茉草」 (親香儀),亦屬避邪之意。新娘進門「過 火」與「破 煞」均
做了,接著就「拜堂」。
13. 男方由母舅或族長主持「 拜 堂 」。新郎新娘男左女右並立,稟告列祖列宗,並向
父母行拜見禮,其次夫妻行三鞠躬禮才進入洞房。
14. 新郎新娘進洞房後,並肩而坐於「 舖一件新郎長褲 」的兩張椅子上(象徵夫婦同心
協力,榮辱與共),女方的伴嫁女性也紛紛入洞房。
15. 新郎的兄弟一人將「新娘燈(舅子燈)」兩座,提進新房置 於床上。
唱曰:「舅子進燈,新人出丁」。
16. 利用空檔時間新人及雙方親友可合拍照片。
17. 接著男方安排觀禮及宴客事宜。
18. 喜宴結束後,新人回房( 或由餐廳、飯店返男家 ),男方安排女方親友入客廳休
息,並安排車輛送女方親友返女家。
19. 男方安排「食新娘茶」,由新娘端茶逐一敬男方親屬,對方則以食茶「四 句 聯 」
(吉祥韻語)祝福,並送給新娘一個紅包做為見面禮。(新娘送給新郎父母( 公
婆)之見面禮品:公公為「戒指」、「衣」之類,婆婆為「金簪」、「婆飾」之
類,於嫁粧運回男方時,即由媒人代轉送。「迎娶日」婆婆就將新娘所贈飾品佩
在髮上)。
20. 婚後第二天,新娘由新郎陪同,向直系尊親及旁系尊親一一請安問候,並贈送如
:男用皮包、女用手帕(巾)、鞋子、飾品等見面禮品。
21. 婚後第三天起,由妯娌或小姑陪伴認識環境,自此新娘「成婦之禮」遂告完成。
22. 新娘於婚後第三天(或第二天起隨時)返回娘家做客稱為「歸寧」(三朝回門)。
新人「歸寧」時攜帶如:橘子、蘋果(甜蜜)、香蕉(招呼)、椪餅(或「椪柑」代替
,象徵肚皮會漲,懷孕)、酒等禮品致贈娘家,均取偶數。(可用一件水果代理)
23. 女方備「歸寧宴」招待新人。宴中向新郎一一介紹女方直系尊親及旁系尊親等,
新郎一一稱呼,新郎「成婿之禮」遂告完成。
24. 習俗上初次「歸寧」不在女家過夜,且在天黑之前前即應返男家。女方應備:連
根帶尾之甘蔗兩根( 兩方甜蜜,有始有終 )、雞一或二對(種子雞,準備新娘生產
時進補用)、米糕(如膠似漆)等物,供新人帶回男方。
25. 從前交通不便,婚後「滿月」及「「四個月」有再回娘家的習俗,新人均攜禮品
致贈娘家,而女方亦須備禮品回贈。女方在「滿 月」回娘家,須備紅圓(偶 數)
、米糕等,在四個月」回娘家時須備:紅色「麵桃」(偶數)及其他粿糕類等禮
品(現或以漸簡化)。
26. 現在為了方便新人安排蜜月,所以「歸寧」時女方所需準備回禮物品如:甘蔗、
種子雞、紅圓、米糕、麵桃等,多在結婚迎娶時即順便放在喜車同時帶抵男家。
訂婚(送定)程序 |
一、出發-男方去女方的人數以6、12人皆可(雙數),忌4、8人,車數以雙數為佳。
二、受聘-由挑禮者將聘禮搬下車,女方接受聘禮後,應給挑禮者紅包,接下來女方將
聘禮奉於祖先前,進行祭拜,請一位有福氣的長輩或舅父 "點燭燃香",此時應給
紅包,由女方主婚人及準新娘 、 準新郎祭拜、祈福。祭拜祖先的香只能插一次,
不能有歪斜或不妥而重插第二次香的情況,表示重婚之意。
三、奉茶-準新娘由一位有福氣的婦人或媒人牽引、陪同、奉甜茶給男方親友。
四、壓茶甄-甜茶飲畢,準新娘捧茶盤收杯子,此時男方每位親友應將紅包和杯子一起
放在茶盤上。
五、戴戒指-新娘坐在大廳中,腳放在小凳上面朝外,若招贅則面朝內;由新郎備繫有
紅線的戒指,套在新娘的右手中指;接下來,由新娘為新郎套婚戒於左手中指,
戴戒指時,長輩會叮嚀將手指故意彎曲,以免被吃定,但互信互重才是婚姻長久
之道。
六、禮成-儀式完成後女方應燃放鞭炮,以示慶賀。
七、入席-女方設宴款待男方親友、媒人,酒席完畢男方應將酒席禮(壓桌錢紅包)交給
女方。
八、尾聲-酒席結束後,男方應盡速離去,不宜久留,切記不可道再見。
婚嫁禁忌 |
從前,民間結婚時間與農作過程有關,認為在農閒時期(農曆十月至翌年農曆三月)舉
行婚禮最好,所以,農忙期間(農曆四月至九月)則以禁忌的諺語來表達:「四月死日
,五月差誤 ( 或五月某會相誤 ),六月娶半年某 ( 妻 ),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
月狗頭重,( 會+ 勿,「不會」之台語音)煞某也煞尪(或死某也死尪 )。以上實乃迷信
,不可盡信。現代,除了農曆七月人們俗信為「 鬼 月 」較不想辦喜事之外,一年到
頭幾乎每個月都有人辦喜事。
民間有所謂「孤鸞年」不能結婚的說法。事實上,命理中並沒有所謂「孤鸞年」、
「孤鸞月」,而只有那一天不適合嫁娶的「孤 鸞 日」。民間俗稱,一年內只要出現
兩個「立春」或兩個「雨水」,就叫「孤鸞年」,亦即如有閏月(一年變成十三個月)
可能年初出現「立 春」, 年底也出現「立 春」,或年初出現「雨水」,而年底也出
現「雨水」或一年內出現「雙立春」、「雙雨水」,都稱之為「孤 鸞 年」。 或稱因
老虎一生只交配一次 ( 公虎生殖器帶「倒 鉤 刺」,交配後母虎生殖器必受傷 ),所以
每逢虎(寅)年,甚至有人說連其三合方的馬(午)年,狗(戌)年也算,為「孤鸞年」。
試問:中途離異的夫妻都在「孤 鸞 年」結婚的嗎?而避開 「孤 鸞年」 ,請
命理師一再擇吉而結婚的,又一定是「百年好合」嗎?有了答案,其理即明。
*婚嫁忌生肖屬虎的人觀禮,取意:虎會傷人,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
* 新婚當日,新娘忌尿,因而預先蹴尿桶,以免頻催尿意。
* 新娘衣服忌有袋,以免帶走娘家的財產,亦忌用兩塊布縫接,以防再婚。
* 結婚四個月內:
A. 新娘禁坐「床沿」,以免心神不定。
B .新娘禁在床上午睡,(真要午睡,只能坐著打瞌睡),以免養成懶惰貪睡習慣。
C. 床上紅羅帳放下後,滿四個月後才能掀開,蚊帳不宜洞開,利早生貴子。
D. 新婚忌看戲(歌仔戲「悲歡離合」的劇情,恐看後致夫妻不睦,布袋戲以手指操作
木偶的頭與四肢 , 恐看後會生殘廢嬰兒,傀儡戲用繩線拉抽,恐看後產下軟骨兒
E. 新娘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忌照人 ,因此 , 嫁妝的衣櫃或梳妝檯有
鏡子,都用紅紙蒙住,滿四個月始可拆卸。
F.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
G. 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以免相沖犯。
「歸寧」(三朝回門)會親「回娘家」作客
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門」,稱為「歸寧」,又叫「三朝回門」,含有「成家不忘娘」之意,而新婿去拜見岳父母,則有向他們表示「感恩戴德」之意,借以增厚姻親之誼。新娘結婚後最快有三天、四天、六天、十二天、滿月,最遲四至六個月歸寧「回娘家」做客者,稱為「轉外家」、「頭轉(返)客」。通常大約新婚一個月,由新娘的弟妹到新郎家請新郎新娘相偕回娘家,俗稱「雙人返」。
大多上午接受邀請,中午聚餐,日落後回家為宜,俗稱「入門鳥(太陽剛下山),生男鳥 (生男孩)」、「天未黑,生查埔」、「暗暗摸,生查埔」。若未在「日落前」返抵男家,俗信「必先產女」。新婚未滿四個月忌在外過夜,所以歸寧宴畢,新婚小倆口即相偕齊返男家。
也有婚後第四天新郎新娘相偕首次「歸寧」回娘家做客,俗稱「頭轉(返)客」。 |
頭轉客」回娘家時,新郎要帶禮品,如:橘子、蘋果(甜蜜)、香蕉(招呼)等或禮餅如「椪餅」(或以「椪柑」代替,象徵「新娘肚皮會漲,懷孕」)、酒等取偶數贈予岳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