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0 00:23:47風 吹

假藉“第二共和宪草”来夺人民的权力!

今天看到报纸中有一条“第二共和宪草”吓了一跳...

中国时报 2007.03.17  “第二共和宪法”草案 首部问世 王铭义、蔡慧贞/台北报导

第一部以标榜建立“第二共和”为修宪宗旨,并为呼应陈水扁总统与独派大老辜宽敏建议制定“第二共和宪法”的新宪版本《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正式出炉。

陈水扁总统接见来自美国、日本、德国等来台参加“宪法变迁与宪政改造”研讨会的国际学者时则指出,“四要一没有”政策宣示,台湾要推动宪政改造,目前至少有十五个版本相继出炉,由下而上,由外而内,如何产生合时、合身、合用的台湾新宪法,这条路有很严峻的考验与挑战。

由前陆委会首席特任副主委、台大国发所教授陈明通等人草拟的新宪草案,主张原有宪法总纲予以保留,国号、国旗、固有疆域都不予变动,然后根据台湾现实的需要,制定《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简称“台湾宪法”),以第二共和宪法作为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宪法连结”,并在新宪“前言”,为协商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提供“宪法授权”。

《第二共和宪法》的最核心内容,在于以“前言”的方式,作为与原宪法的连结,并处理两岸关系的现状与未来。

负责草拟“前言”论述的陈明通,以下列三段论述文字处理这项修宪的关键内容:

“中华民国创立于一九一一年;但是,一九二一年七月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其后并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中央政府因此播迁来台,国家管辖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之领空、领海与邻接水域。

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任何形式政治关系,须经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公民投票。

台湾海峡两岸终局政治安排未协商完成前,特制定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简称台湾宪法),适用于国家现行管辖领域范围,原宪法相关章节条文及增修条文,停止适用。”

陈明通强调,制定第二共和宪法的考量,在于现行宪法面临种种困境,并无法有效处理台湾的民主化所涉及国家与国家机关两个层次的解构与重建问题。他特别指称,“制定第二共和宪法是其中的一个选项,而且是比较务实可行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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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懂啥宪草不宪草,也管他独不独、统不统,最主要人民生活要过得更好,过的更安全,过得更有尊严,过的更自由自在,过的......
可是,看这个“第二共和宪草”明明是要把人民手中仅握有的极少属权力再剥夺一些(总统改成间接选举),明明是要夺人民的权力,去搞那种“精英政治”,一方面假“小区域选举”、“单一选区两票制”的美名,把国会先减半(只剩120多人),那就把国会权力掌控在极少数人手中了,现在“第二共和宪草”还要废“考试院”、“监察院”,把调查权给“国会”,那...国会中的少数人岂不是可以“翻云覆雨”了。我看台湾要玩蛋了。

我们来看看从18世纪“大革命”法国到现在200多年已走到第5共和,他们就是内阁制,弊端一堆。到了第5共和人民才自那些“政客”的手中拿回“公投权”。所谓人民“公投”权是人民要对那些自私自利的政客们,利用公投要求政府去执行人民所要的法律,人民可以经由“公投”去制定自己所要的“法”而无须经由国会,人民可以经由“公投”去否决“国会”制定或通过的法律,更甚的,经过200多年,法国已经直选总统了,不再经由国会议员代工去选总统,虽现在法国还是内阁制,但,难保哪天会经由人民公投变成总统制。总统制的美国200多年来有啥不好?

再看看台湾这些政客们,却要把人民直选总统的总统制倒推回去变成国会议员代工选总统的内阁制,这不是夺人民的权?不是革人民当家做主的命?
台湾如果再放任这些鬼政客乱搞,不用老共来打,不用几年就会被这些混蛋政客自己搞垮。
说真的,很不喜欢中国人这种只会谋权谋势,而不管人民生存的“帝王”的“士大夫”着假道学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