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3 22:10:06阿糟

繼續笠笠亂

之前漏了記錄的,早陣子,八月初某天下班後,匆匆忙忙到捐血站想要捐血,填好表,在等候見姑娘時,取出捐血證以備登記檢查,誰知一看,原來還未夠期再捐,果真熱血啊!終於等到九月九日,在午飯的時間趕往中心捐血,11點30分開始吃飯,11點45分完成兼洗飯盒,11點58分到達捐血中心等開門,好了,於12:33分完成這不足掛齒的善事,為了讓自己舒服點趕回公司,我撰擇了乘坐叮叮,剛上了叮叮,駛至不遠的地方,塞車?不是嘛!無奈下車快步走回公司,途徑銅鑼灣道路口看見撞車了,噢!原來塞車是因為這樣,引致附近的交通癱瘓,學校的校車當然不能幸免地被連累,搞到學校上上下下都笠笠亂。

今天,接了兩個電話是關於校車的,第一通電話是在中午接的,因校車內有兩位小朋友的書包對調了,其中一位家長來電表示不滿,要立刻取回屬於自己的書包,我便嘗試先了解書包的下落,誰知一接通跟車同事的電話,她便主動說可以把書包送回該車站,那我便不以為然的著她跟那位家長聯絡,過了良久,為何那架校車還不見回校的蹤影呢?原來是因為那個特別送回站的書包,甚麼?是特別送的?不是順路嗎?噢…我的天呀!是這麼一場天大的誤會呀!那同事以為我致電的用意是必須立刻把那書包送回站,那同事為免被那家長投訴,唯有繞道送回,使校車遲到三十分鐘回校,是全車學生一同為那書包遊車河啊!這事情鬧得那麼大,這回肯定驚動了單位領導,她向我了解事情的原委,又提示我下次要小心處理,如果處理不來,便請上級處理好了,哼…這天大的罪名我只能得一口氣的全啃掉它!
後記︰那跟車的同事回來了,步入辦公室,一反常態,她沒有打半個招呼,也沒看我半眼,一直的走到單位領導那裏。到了下午放學,她再次出發跟車,離開時,也是沒看我半眼,沒說「再見」,甚麼也沒有,只留下了一個黑面。我是應該明白的,這麼一個大鑊壓下來,誰也覺得我是兇手、我是始作俑者,對嗎?不想揍我才怪耶!只是給我一個黑面已是人慈、恩典、大發慈悲…了。
第二通電話是下午的時候接的,家長表示已通知學校,小朋友逢星期一及四是不乘車回家的,但小朋友仍然被帶上保姆車在回家的路途上,我在有過中午糟糕的經驗,這回我便請西瓜上級處理,又按上級的指示去找課室老師跟進,終於上級與課室老師直接交涉,結果便「天知地知」了。

哎吔…究竟要亂到幾時呀?還有甚麼東西要亂的?我的溝通能力很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