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3 20:36:51大粒@有薪假期

好奇的我


我真的很好奇

除了醫學和心理學

什麼事都感興趣

因為上班很空閒的關係, 

一直在想刑事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的分別

從没有看過這兩法典 只是單憑邏輯去推測
 
最終給我找到點線索 

首先是法官 之後是事實的重現

因為所罪案都是過去發生的

要公平判刑 最好當然是回到過去 在案發現場目擊整個過程

但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只有依靠一些所謂證據去將事實大概重現

但刑事罪案是需要囚禁或死刑的

是關乎一個人或一群人的人生自由和生命 當然不能草率

所以 必須要建立一套有公信力 合情 合法 合理的規則去調查和判刑

這套規則就是刑事訴訟法典

法典規定那些調查機關有權去調查案件 
 
誰人有權判刑 那些證據為之有效 而嫌疑人有那些權利等等等等

真的超多 要自己去看

總言之 由犯罪那一刻到坐牢 整個過程都有指引

以上是我的見解 勿作參考

最近整個腦袋都是想法律的東西

有見及此 又借了一本法律好書看看

是講香港法的,名字叫<香港法概論>

這書是第二次看 很精彩

看完後對法律的認識增加了不少

對於好奇的我 實在過癮

其實我以前是很討厭法律的

為何今天會走去看法律書?

我認為切入點很關鍵

以今次我對法律感興趣為例

首先 我對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不解

為何有刑法典又要搞個什麼訴訟法典呢?

就像一間公司制定了規則 又要搞個實施規則時的規則呢?

所以產生好奇 之後又在偵探小說裡找問題 賞試用法律的角度去為它制定合理的補救方法

(例如自己殺了人之後 別人要怎樣審判自己才覺得公平呢?)

漸漸地 我看的法律書開始多了 學的東西也多了

選擇從那個地方開始進入某個領域 也是另一門很有趣的學問

試問 一開頭就講理論和公式的課堂 有多少人會有興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