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8 18:33:37吉普賽

遺失了寶貝相機

那晚(10/8/2007),去喝表弟傑的喜酒,我賠上了我的寶貝相機olympus μ700。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在城市海灣酒店的宴會場地拍了一輪的照片,然後,我把相機收起,跟家人聊天,正聊得興起,小瓜寶來找我借相機,我取出相機交給她時跟她說,相機沒什麼電池了。之後,我繼續跟家人聊天。

誰知過了沒一下子,寶又回來向我要相機,我滿腹狐疑的問她,剛才不是已給你了嗎?她竟然說,我跟她說沒電池,她就還給我了。

可是,我並沒有收到耶~這小瓜這麼善忘,八成是拿了我的相機放在哪又忘了,還想回來跟我拿,真是氣死我了~

那是我把寫《薑蔥配》的稿費存起來,好不容易才買到自己想了很久的寶貝相機耶,她竟然可以不當一回事般,完全沒有一絲一毫的歉意。

結果,當晚我們找遍了所有可以找的地方,還是找不到,我就是這樣丟了我的寶貝相機。

我的相機裡還有,我為了要準備寫我外婆而拍的照片,小瓜與我們的合照,全部都泡湯了~

P/s:希望有誰看到我的相機,請幫我找回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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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右 2008-08-16 00:58:56

看完我好有感觸

因為我去年10 11月吧

跟你丟了同一台相機。。。

項少雲 2007-12-01 12:09:54

看來只有我和阿瑋的反應類似,弄不見了人家的相機卻不當一回事,真的是~有欠家教! 那小瓜的媽媽沒有賠不是嗎?

其實不是要勾起你的傷心事,不過始終覺得就這樣饒過這小瓜,對他以後的成長也不大好吧,畢竟人要對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任。

祝你早點可以買到新的一架相機咯~

版主回應
那小瓜有媽媽也好像沒媽媽,有爸爸也好像沒爸爸,她父母離婚了,她母親改嫁了,她從小就跟著我和她外婆長大,像是我女兒。
我斥責過她了,但我很清楚,她沒當一回事。
2007-12-01 13:58:15
.ira 2007-11-26 00:38:18

多寫一點文章,相信很快可以再買一台的。

版主回應
該怎麼說呢,
寫文章,那是讓我又愛又恨的事情~
因為我的筆很鈍,寫不出好文章來~
2007-11-28 21: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