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慾,至死方休
文/丘引
在日本法庭上,一個七十幾歲的女人強姦二十幾歲的男人,這個案子讓法官難以論斷,誰是誰非。
「她要求我,和她燕好一下,她拜託我,說她非常飢渴,非常需要。」男人在法庭上述說著。
「事後,我覺得不對勁,雖然當下我同意,也做了,但總覺得我是被她強姦了。」對法官來說,這個案子相當離譜,他不知道怎麼辦?法官不瞭解七十多歲的女人,是否有性的需求?為了這個案子,法官茶不思,飯不想。法官唯一能請教的對象是他那從年輕就守寡至今,七十多歲的寡婦媽媽。
「一個七十幾歲的女人強姦二十幾歲的男人,我很懷疑,女人到了七十幾歲是否還有性慾?我一直在想,這個女人應該是精神上有疾病,如果是精神上的問題,那麼就應當判她無罪。」「兒子,性是生命的一部分。性慾就是生命。不分男女,性慾,至死方休。」兒子聽到這樣的話從寡婦媽媽的嘴裡說出來,震驚得不知如何是好,想當初,自己極力反對在爸爸過世後,媽媽再婚的請求,現在,這個法官兒子簡直愧對媽媽萬分。他知道自己太自私,而且錯得離譜,沒想到,性慾,是至死方休啊!這是很久以前,日本一本小說的情節。我的八十二歲合氣道老師在對我們說這個故事時,要我們接受生命,接受自己心理和生理的的需求,當然也得正視人類的自然需求,不必因為自己有性慾,而滋生罪惡感或覺得內疚,甚至以為自己有問題。
在人的壽命愈來愈長壽下,鰥寡孤獨,已經非常普遍。老年人在談戀愛時,生命煥然一新,精神抖擻,健康也向上昂揚,但他們的中年子女,常常因為父母要再婚而極力反對,主要原因是怕有人來分財產,這個做法殘忍,觀念則有待商榷。
以美國老人來說,老年人的感情生活非常活躍,兩個年齡加起來一百九十歲的老人,每星期固定駕車在餐館約會,深情款款的注視對方,是常見的事情。一個七十幾歲的人說著:我的女朋友或我的未婚妻……這樣的話題也很正常。
美國的兒女沒有權力反對父母是否再婚,父母的財產屬於父母所有,除非父母死亡,或遺囑分配,否則,子女是無權置喙的。要記住,性慾,是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