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1 11:00:02秋隱
職務責任
早上部門開會,有位同事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國外的貨後了,收到的人放到他位置上也沒說什麼,所以他不知道要如何處理,需要的單位也沒寫單子......,說實在的不知他要說是誰要負責,在我的想法很簡單,每個人都有張嘴,不能問一下嗎?那不就解決了,何必要開會提出來講,弄得大家都不太高興。
我原打算不理他,他說他的我聽我的,與我何干,但聽他說得他是多麼無可奈何,沒有人告訴他,因而造成他的困擾,就一肚子火,之前有事點媚兒給他,連回應也沒有,那我就自行連絡(在我認為那是他的工作),辦公室才多大一點,小聲講話也都聽得到,問一下會怎樣,一問不就清楚了,然後要求單位寫單子不就好了,有必要提出檢討,好像問題很大,因他引申出來的是中、南部不是在一起要如何處理?真是無語(我的想法是問問即可,有困難嗎?)。所以我就舉例跟他說訊息給了你還是沒有做(US的事。
他竟然說他有意見不能提嗎?而我所講的事已過了幾個禮拜了,為何不像他昨天的事,今天就提,說實在的沒心情跟他爭這些,因在討論中向長官問處理的事要怎麼區分責任,也沒得到答案。所以以有原廠通知就通知他,了事。
白目的人可不少﹏